大學法修法近來在立法院審查,對於校長遴選公開透明到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等議題引起立委關切。2026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今天(23日)就相關議題進行討論,考量公私立大學組成和規模各有不同,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會以這次會議為基礎持續跟學生和教師代表展開溝通對話,逐步凝聚共識。
大學法上次修法已經是20年前,教團和立委都認為不合時宜應該修正。2026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23日也就大學法修法進行討論。
在校長遴選希望能公開透明,不少私校校長都指出,私校經營團隊主要對董事會負責,有校長甚至以大公司找經營者來形容,不可能公開遴選,而且如果沒上對應徵者的原有單位也很難交代。私校多數希望能依照學校自行規範,而不該直接入法。
另外在校務會議希望有學生代表的部分,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也是台大校長陳文章指出,公私立學校的特色和規模不一,應該有些彈性空間。他也建議由於學生事務牽涉廣泛,其實也可以另設跨處室的學生事務委員會來討論,也是另一種形式。
對於各校長的意見,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大學法是高等教育的根本大法,攸關高等教育的發展,因此教育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凝聚共識。他說:『(原音) 本部將以本次大學校長會議之討論基礎,持續與學生、教師與相關代表展開溝通對話,逐步凝聚修法共識,積極回應社會各界對校園民主深化的期待,以及大學提升他的治理與永續發展、國際競爭力的目標來努力。』
另外,在私校法62條,有關個人或企業對私校捐款列舉扣除額可以100%折抵稅負,私校校長們皆表贊成。教育部也表示,希望修正後可以增進社會大眾對私校捐助的意願,同時在捐款運用監督部分,教育部表示將提升興學基金會的監管、強化學校審議機制與校務資訊公開。鄭英耀表示將持續與立委們溝通,希望能盡速完成修法。(編輯:鍾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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