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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評鑑4年改6年 石崇良盼指標在日常落實

2026-01-28 12:32(01-28 17:29更新)
撰稿編輯:楊雨青
衛福部長石崇良28日說明醫院評鑑改革內容。(楊雨青攝)
圖片來源:採訪
衛福部長石崇良28日說明醫院評鑑改革內容。(楊雨青攝)

衛福部公告醫院評鑑從4年延長至6年,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28)出席活動受訪時進一步說明,衛福部進行醫院評鑑改革,希望減少文書作業跟大拜拜的做法,讓評鑑落實到日常化的品質監測,同時搭配即時追蹤輔導與不定期的追蹤,加強醫院的管理。

過去醫院評鑑都是4年一次,衛福部最新公告將評鑑年限從4年延長至6年。衛福部長石崇良28日進一步說明,醫院的評鑑在疫情時曾經延長,運用不同訪查、強化專責病房、改善院內動線等方式,結果發現成效反而十分良好。衛福部因而考量到評鑑確實到了要改革的時刻,減少文書準備或制式大拜拜的方式,也因此將評鑑時間拉長到6年。

不過石崇良也強調,延長到6年並非什麼都不做,由於上次評鑑是2023年,因此在20272028年就有時間進行整個評鑑制度的改革,在此之前也會導入試做。他說:『(原音)會導入試做,包含資訊系統的建立還有優化,還有相關一些常態監測指標建立等等都會先做起來。所以雖沒有評鑑,但是指標等等會開始收集,等於要把過去以2天或3天評鑑變成日常化的品質監測,這個系統建立起來,減少更多不必要的紙上作業跟準備評鑑的這些耗人力、耗時。』

石崇良指出這是個過渡時期,等未來正式上路後,未必都是6年才評鑑一次,他們會根據監測情形評估是否有必要啟動期中輔導;如果評鑑良好的可以6年後再來,平常靠指標監測即可,若低空飛過的就會加強不定時的追蹤評鑑。

例如中榮日前的醫療疏失,石崇良強調這種涉及重大事件的情況就要接受重點評鑑,啟動即時追蹤輔導。另一種針對表現在邊緣或有進步空間的醫院,則採不定時追蹤輔導,用此兩種機制搭配評鑑效期延長。

另外在持續監測系統與健保嫁接部分,石崇良表示,這部分持續進行中,會把健保既有的指標與醫策會評鑑使用的品質指標整合,不過對於部分定義問題要再確認,等進行到一個階段會再跟外界報告。(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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