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29日)舉行「CEDAW第五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對六大性別相關議題提出建言。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監委紀惠容指出,台灣有不少法律規範不符合CEDAW公約,包含《優生保健法》、《刑法》均尚未修正以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以及跨性別免術換證規定亦尚未鬆綁等問題,都是歷屆國際審查委員關注的焦點。
為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推動與監督,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紀惠容和委員高涌誠共同督導完成「CEDAW第五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並在今天發表報告內容。
紀惠容表示,行政院將在今年7月召開CEDAW第五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國家人權委員會依法針對近4年政府落實CEDAW的情形,指出國内仍存在的結構性歧視、釐清政府作為和困境所在,以協助國際審查委員掌握我國婦女人權現況。報告內文就歧視定義、性別平等機制、性別暴力、工作家庭生活的平衡、女性參與公共事務及決策影響力,以及移民、移工、原住民族、身心障礙、偏鄉地區及離婚的女性、多元性別族群(LBTI+)等不利處境群體議題提出40點監督意見及20項建議。
紀惠容表示,關於歧視女性的定義,我國尚未入法明定,因此各機關判定標準不一,她希望行政院盡速推動反歧視法立法;此外,國內有不少法律規範仍不符合CEDAW公約,多年來已屢次遭國際審查委員關切,例如《優生保健法》名稱跟立意隱含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刑法》甚至仍有墮胎罪。她說:『(原音)我舉一個例,就是我們有墮胎罪,墮胎還要配偶的同意,這些都不符合CEDAW的規定;再來要講的就是有關跨性別,他要完成性別的手術,必須要割除他的器官才能登記變更(性別),這種強制手術的要求,其實母法並沒有規定,這都完全只在一個函釋,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內政部能夠正視。』
關於國家促進性別平等的預算,紀惠容指出,立法院去年刪減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的業務費31.88%,人權與轉型正義處的業務費也被刪減26.11%,國家人權委員會更被大幅刪減業務費96.93%,已嚴重損害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財務獨立與穩定。
在女性參政與決策影響力方面,紀惠容指出,整體而言,2000年以來,行政院女性閣員佔比從未達到三分之一;根據2022年數據顯示,全國有2成8的議員選舉區以及5成1的鄉、鎮、市、區民代表選舉區完全沒有女性當選。紀惠容認為,這些數據都顯示女性參政仍有進步空間,她建議政府修正《政黨法》,明定政黨補助金應撥出一定比例用於促進女性參政,從制度上增進女性與多元性別團體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並防止因參政遭受暴力與歧視。(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