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藍、綠、白立委共同支持下,立法院會今天(30日)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明定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出租給予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內政部應建置全國統一的申請登記平台,就戶數需求、房型配比等,作為將來擬訂社宅興辦計畫的依據。
現行條文規定,社宅應至少提供40%以上比率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三讀條文增訂,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出租予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但申請時婚育家庭數量未達保留比率者,賸餘部分不在此限。
為掌握整體社宅需求及便民登記,三讀條文明定,內政部應建置全國統一的申請登記平台,並定期統計分析,將其供給區位、戶數需求、房型配比及所需公共設施,作為將來擬訂社宅興辦計畫的依據。
此外,為促進租賃住宅市場資訊透明、強化包租補助,經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案,三讀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形態及屋齡區分「每坪」租金價格資訊,並以中位數及分位數方式呈現;並規範補助包租的金額不得少於代管的2.5倍。
三讀通過條文中,增訂第19條之1,明定興辦社宅各年度計畫物件總量中,包租代管以達50%為原則;另增訂第20條之1,辦理都市計畫新訂、擴大或通盤檢討時,應衡酌當地人口發展及居住狀況,評估社宅使用需求、劃設社宅所需用地。

在藍、綠、白立委共同支持下,立法院會今天(30日)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明定社宅應提供至少20%比率做為婚育宅。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同在議場拉出「強化租屋透明、推動居住正義」布條,力挺住宅法修法通過。(趙婉淳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