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民政處前處長王榆森遭檢舉,於2019年擔任處長期間,下班後接受廠商張姓男子提供專用車輛,並由張男兒子負責接送;基隆地檢署2日發動搜索約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基隆地方法院於今天(3日)裁定王榆森收押禁見。
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王榆森擔任處長期間,市府雖有配置公務車,但從2019年8月起至2021年5月間,王榆森下班後私人行程,卻由張男提供王榆森專用車輛,張男兒子還擔任司機負責接送,懷疑其中有對價關係。
檢察官2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張姓父子及王榆森住處,並約談3人到案說明,經移送基隆地檢署複訊後,檢察官諭令張姓父子分別以新台幣20萬元、5萬元交保,並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榆森。
由於夜間不訊問,法官今天上午10時30分開庭後,認定王榆森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檢察官並提出相關事證,足以認定王榆森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天中午裁定王榆森收押禁見。
林右昌於2014年當選基隆市長,任命王榆森接掌民政處長,直到林右昌8年任期結束後出任內政部長,延攬王榆森擔任內政部專門委員;林右昌辦公室今天表示,聽到訊息感到非常驚訝,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尊重司法調查,盼勿枉勿縱,盡早釐清真相。(編輯:楊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