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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國籍爭議未解 內政部拒給「機密文件」政院:合法合憲前提下接受立院監督

2026-02-05 13:31(02-05 16:40更新)
撰稿編輯:鄭佑漢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鄭佑漢 攝)
圖片來源:採訪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鄭佑漢 攝)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中配李貞秀放棄中國國籍爭議引發關注。內政部長劉世芳近日接受媒體專訪時強調,因李貞秀國籍爭議未解,會要求內政部不提供李貞秀密件以上資料。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5日回應,行政院接受立法院監督,但是必須在合法合憲前提下履行憲法義務。

針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員李貞秀因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引發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4日接受政論節目《下班瀚你聊》專訪時強調,李貞秀放棄中國國籍申請仍有爭議,因此,立委原來可以調閱密件,但內政部不會提供機密以上文件及個資給予李貞秀。

劉世芳今日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李貞秀正式就職立委前,應完成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程序,並提出正式官方退籍文件送交內政部及立法院備查,但截至目前為止,內政部尚未收到李貞秀相關退籍申請文件影本。因此,她表示,依現階段掌握情況,「理論上可能尚未完成全部就職手續」。

劉世芳說明,《國籍法》中規定民選公職人員如未符合單一國籍要件,解職機關設有明確分工,立法委員的解職機關為立法院,內政部雖為《國籍法》主管機關,但無權直接解除立委資格,目前已將相關法條與說明函送立法院秘書長,請立法院依《國籍法》規定辦理。

至於是否提供密件資料給李貞秀,劉世芳重申,內政部會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個資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由各機關依職權與密等認定處理,並盼其他行政機關都能以同樣標準審定。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接受立法院監督,但必須在「合法合憲」前提下,至於李貞秀國籍爭議,內政部已函文立法院釐清,她說:『(原音)我要強調政府機關之間立場並沒有不同,只要是擔任國家公職就必需要遵守現行國籍法規範,沒有任何例外,這也是國家對於公務員國家忠誠最基本的要求,那麼行政院會在合乎憲法,還有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履行憲法義務,至於個案(李貞秀)是不是符合國籍法相關規定,現在內政部還在跟立法院釐清當中。』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一切依法行政,台灣的公職人員也必須要對國家保持忠誠,像這樣的立場是絕對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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