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條文令文案,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6日)晚間表示,公文送行政院後,經行政院長卓榮泰加註意見,「為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決定不予副署」,總統同時函達五院院長。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現行眷村改建認定時間從1980年放寬至1996年,並新增「有改建之必要」條款。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6日)表示,本次修法違反平等原則並侵害行政院編列預算權,因此決定「不予副署」。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晚間則表示,有關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條文令文案,公文送行政院後,經行政院長卓榮泰加註意見:「立法院本次修正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係針對特定個案所為之立法。其明顯違反平等原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更侵害本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畫及編製並提出預算之專屬權。為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本人決定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就本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 總統也同時函達五院院長。
郭雅慧補充,立法院係在今年1月16日三讀通過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1月28日咨請總統公布。(編輯 : 廖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