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及前蘋果日報3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國安法罪名成立,香港高等法院今天(9日)宣判,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罪判囚20年,其餘8人則判囚6年3月至10年。
香港法院去年就黎智英案作出裁決,黎智英被判違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蘋果日報的6名高層及「重光團隊」的陳梓華、李宇軒於2022年承認違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今天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一起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除了黎智英遭重判20年之外,同案另外8名被告的刑期也在今天宣判,包括陳梓華被判囚6年3月、羅偉光被判囚10年等。
黎智英於2020年12月起被收押,至今已經超過5年。 (編輯:柳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