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重判入獄二十年的一刻,特區政府高層以「大快人心」四字形容這場判決,更稱其「罪行滔天、惡貫滿盈」。這四個字,如同一記重錘,狠狠砸在香港早已殘破不堪的言論自由之上。回望十年前的「魚蛋革命」,再看今日的「文字獄」,香港的自由就像被白蟻進駐後的華麗大屋,「自由」在短短十年間急速崩塌。
十年與二十年
十年前的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街頭爆發了警民衝突,即後來被稱為「魚蛋革命」的事件。當時,社會爭議的焦點在於「暴力」與「抗爭」的界線。政府定性為「暴亂」,前線示威者如梁天琦等人,最終因涉及擲磚等實質暴力行為,被控以暴動罪,判處六年監禁 。那時的香港,法庭審理的是「行為」,爭論的是手段是否過激,而即使是在那樣動盪的時刻,言論本身——包括「光復香港」等口號——雖然備受官方批評,卻仍可在選舉論壇、街頭巷尾公開辯論,本土派人士甚至能參選立法會,進而在體制內為本土派發聲 。
十年後的今天,黎智英案的判決卻徹底顛覆了我們對「罪與罰」的認知。一位78歲的報業大亨,並無投擲一磚一瓦,亦未傷及任何執法人員。他的「武器」僅僅是一支筆、一份報紙,以及與外國政要的觀點交流。然而,這些行使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的舉動,卻被定性為比當年街頭暴力更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換來了比暴動罪更重的20年刑期 。從梁天琦的6年到黎智英的20年,這條時間線赤裸裸地揭示了政權管治邏輯的劇變,對政權而言,思想的傳播比實質的暴力更令其恐懼,文字的影響力比磚頭更具殺傷力。
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
當政府官員以「大快人心」來形容這場判決,他們「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的不是社會秩序的恢復,而是一場樂於看到中共政權不喜歡的異見人士與聲音被控制好的「法治」徹底清洗。
這種興奮之情,與十年前政府面對騷亂時雖強硬但仍需回應民意壓力的姿態截然不同 。今日的掌權者,已不再需要掩飾對新聞自由的敵意,甚至將整肅傳媒視為值得誇耀的政績。
那些沒有大快只有心寒的人心們
更令人心寒的,是法庭之外的肅殺氣氛。據香港法庭新聞網媒《法庭線》報導,在判刑當日,警方核對排隊旁聽市民的身分名單 。這種針對普通市民的監控與威嚇,在十年前的審訊中是聞所未聞的。十年前,市民尚可自由到庭旁聽聲援而不必擔憂被秋後算帳;十年後,連見證歷史都成了一種需要被審查的高風險行為。
「大快人心」這四個字,將成為香港歷史上一個荒謬而沉重的註腳。它標誌著香港已從一個容許激進抗爭與多元辯論的社會,退化為一個連辦報、評論都可能招致重刑的單聲道城市。當政權將一位報人的言論自由視為必須剷除的「滔天大罪」,並為此感到「痛快」時,這個城市失去的除了是一份開明的報紙以外,那個曾經包容、自由、並以法治為傲的香港靈魂亦痛快的消失的無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