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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ART簽署 勞動部:接軌國際勞動規範 精進勞工結社權

2026-02-13 09:12(02-13 10:20更新)
撰稿編輯:王照坤
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勞動部13日表示,會評估國內產業與就業情境,給予產業調適時間,逐步完善法制化作業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圖片來源:採訪
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勞動部13日表示,會評估國內產業與就業情境,給予產業調適時間,逐步完善法制化作業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台灣與美國簽署「對等貿易協定」,並就勞動權益保障方面達成合作共識。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13日)表示,協定簽署是台、美經貿合作重要里程碑,不僅強化「台灣模式」在國際供應鏈中的地位,更透過勞動權益提升與關稅優惠的雙軌並進,攜手升級勞動人權,打造具國際信譽且永續的產業供應鏈;他強調協定內容對勞動權益有正向保障,勞動部會評估國內產業與就業情境,給予產業調適時間,來逐步完善法制化作業。

洪申翰指出,為協助產業降低強迫勞動與經營風險,我國將循國內審議程序,採認美國關稅法第307條認定的強迫勞動產品禁止輸入我國,接軌國際勞動規範,提升我國產品在全球市場信任度;另將修法禁止留置勞工身分證件、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收取招募費,以及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

洪申翰進一步說明即將推動的具體做法。首先是我國將循國內程序進行認定,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輸入,讓勞動人權對齊國際標準,阻絕低價強迫勞動商品流入台灣,保障台灣產業成為國際認可的優質供應鏈,讓貿易與消費更符合人權期待。此外,勞動部將於3年內落實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撈業移工額外收取招募費用,執行移工服務費不預收、不超收規定,防止強迫勞動,打造優質供應鏈,包括增訂「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修法禁止留置勞工護照及重要文件、輔導產業招募及管理移工符合國際規範、精進雇主直接聘僱移工與優化仲介評鑑制度。

在勞工結社權部分,勞動部將在協定生效後5年內,針對勞工結社權下列事項進行法規調適,包括降低中小企業勞工籌組工會門檻,以保障籌組工會權利;確保全國性聯合工會組織沒有最低代表性門檻要求;建立選擇或解散工會適當機制,以避免無運作的工會影響勞工團結權行使;完善適當罷工門檻,保障勞工爭議權行使。勞動部表示,上述推動事項將向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完備法規研究並完整蒐集勞資共識,在調適期內循序推動。

另外針對汽車業市場開放,勞動部也將提出3大支持措施,一是開拓多元市場,協調跨部會支持車廠降低製造成本,提高競爭力,創造多元市場需求,共同穩定基層勞工就業;二是勞動部將與經濟部協助勞、資、政社會對話,確保溝通順暢,並使勞資合作產業調適,協助產業間產能人力調配,也請經濟部疑義30億車業專款連結勞工權益;三是勞動部將加碼預算推動專案計畫支持勞工,強化汽車產業勞工權益保障與持續精進工作技能,面對外界情境變動時,仍能維持核心競爭力。

洪申翰表示,勞動人權接軌國際,已是產業打國際賽必要配備,當產業走入世界,協助企業接軌國際要求與強化勞權保障,就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勞動部將持續輔導產業落實各項規範,透過動態調整法規與推動相應的協助措施,攜手政府部門、產業與基層勞工,積極溝通、互利共贏,共創台美經貿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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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關係 勞動部 台美貿易協定 對等貿易協定(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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