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許多民眾會利用連續假期透過網路平台購買年貨、節慶禮盒,或是增添服飾配件、汰換居家物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醒消費者,網路購物雖然便利,但仍需注意交易安全與相關消費注意事項,避免產生消費糾紛或遭受詐騙。
行政院消保處並指出,網路購物雖原則上有7日猶豫期可主張解除契約,但要注意部分商品因其特性,無法適用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權,民眾須事先確認,避免產生爭議。行政院消保處參議陳加昇:『(原音)比如現做年菜、新鮮蔬果、生鮮海鮮等易腐敗商品、量身訂製的賀春衣物、印有姓名的紅包袋等客製化商品,以及已拆封的貼身內衣褲等個人衛生用品,和經拆封的影音或電腦軟體等商品。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商品之際,應注意網頁有無相關說明,避免因誤解致生消費爭議。』
為了保障交易安全,行政院消保處建議消費者優先選擇具有第三方支付託管服務的網路平台,或使用信用卡付款,倘若將來發生爭議,消費者較有機會透過平台申訴或申請爭議帳款等機制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在使用公共網路或公用數位產品設備時,應避免輸入相關金融資料,以防個人資料外洩。
假若發生消費糾紛,行政院消保處建議消費者先與業者理性溝通;若無法獲得妥適處理,應保持冷靜並保留完整的對話紀錄、訂單截圖、商品頁面資訊及付款證明等佐證資料,將有助於後續申訴與調解。 (編輯:柳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