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的國籍、戶籍爭議持續延燒,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6日)表示,李貞秀於2025年3月才繳回放棄中國戶籍證明,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必須設有台灣戶籍滿10年才可登記參選公職,李貞秀2023年登記參選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仍具有兩岸雙重戶籍,不具備參選資格,陸委會將向中選會說明。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6日出席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接受媒體聯訪時重申,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在台灣擔任民選公職,必須在台設戶籍滿10年才具有登記參選資格;而該法於2004年修法落實「單一戶籍制」,其中第9條之1明文規定,對於修法前已取得定居者,必須在6個月內把註銷中國戶籍繳回主管機關後,台灣人的身分才不會失去,若同時具有雙重戶籍,台灣人的身分及戶籍所衍生的選舉、擔任公職等權利也會消失。
邱垂正強調,陸委會唯一收到「李女士」放棄戶籍的證明為2025年3月的那一份,她在登記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不具備參選資格。邱垂正說:『(原音)李女士所繳回放棄戶籍的證明只有2025年3月的那一份,她可能在2023年登記的時候具有兩岸雙重戶籍,依兩岸條例第21條,有轉換身分設有台灣戶籍要滿10年,起算點於法不合,我們發現這些當然會跟中選會、選務機關來說明。』
邱垂正並說,為了避免以後有陸籍配偶的背景參選,如何針對過去行政機關跟選務機關出現的選務漏洞來查核,讓所有涉陸背景的人士的參選,能夠依法具備合法的參選資格,這部分陸委會從現在就會與選務機關積極合作,並配合年底的九合一大選,完善依法落實合法的參選資格審查。
至於傳出公部門將針對李貞秀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在立法院受訪時則表示,是否提起選舉無效之訴,要等中選會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才有辦法組成新的委員會進入討論階段;若新的中選會人事案遲未通過,李貞秀案就回到「國籍法」規定處理。
而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則表示,李貞秀依法取得當選證書,任何的資格不容質疑。(編輯:宋皖媛)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