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包括台灣在內的16個主要貿易夥伴啟動調查。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12日)在院會中裁示指出,我方談判團隊與美國保持密切聯繫,在301調查公布前,美方便事先向我方說明相關進展,因此政府已有充分掌握與準備。
自美國聯邦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川普政府對等關稅政策違法後,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11日宣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包括中國、歐盟、日本、南韓及台灣等16個主要貿易夥伴啟動調查,聚焦涉及產能過剩與不公平貿易行為。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在行政院會中表示,此次美方301調查是美國在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後,繼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實施暫時性關稅措施後,尋求重建制度性關稅措施的替代法律途徑。美方在公布調查前已事先向我方說明,政府也有充分掌握與準備。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說:『(原音)這是美國因應最高法院判決122條款暫時性關稅措施後,重建制度性關稅措施的替代性法律途徑,由於我方談判團隊先前已經持續透過視訊及其他管道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絡,美方公布301條款調查前也已先知會我方相關發展,我方政府已有掌握與準備。』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在院會中也指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後,美國貿易代表署即表明將透過其他法律工具延續關稅政策,包括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對全球課徵為期150天、稅率10%的臨時附加關稅。目前該措施仍維持10%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雖然美國總統川普曾提及可能提高至15%,但尚未正式發布行政命令。
鄭麗君表示,台美先前談判所取得的成果,包括ART(對等貿易協定)與MOU等安排,將成為我方因應後續關稅政策的重要基礎,無論美方未來採取何種法律工具或關稅措施,我方的目標都是在既有談判成果上確保台灣取得的相對優勢與最佳待遇不受影響。
卓榮泰強調,台、美談判已取得一定成果,美方也將相關協議視為未來301調查的重要基礎條件,政府接下來將由談判團隊統籌,各部會全力配合,在整體調查與談判過程中掌握節奏,以確保台灣整體利益與產業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