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的雙重戶籍和國籍爭議,立法院長韓國瑜指出,相關事實和法律有待釐清,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在司法最終判決前,其立法委員身分及職權行使應予以尊重。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12日)表示,對於立院這樣的決定感到很遺憾。
梁文傑:『(原音)撤銷立委職權的權力是在立法院,所以立法院昨天韓院長他就是重申不會撤銷,對我們行政部門來講,我們是對立法院做出不撤銷這樣的決定,我們是很遺憾,那未來對李貞秀女士的索資或者質詢,我們都還是會照我們原來的態度。』
梁文傑強調,李貞秀現在碰到的是兩項問題,第一個是登記的時候她有沒有中國大陸跟台灣的雙重戶籍問題;另一個是她就職前有沒有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這是兩個不同的事情,一個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個是國籍法。而立法院之所以要協商這個問題,是因為國籍法第20條規定,立委的解職權在立法院,這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沒有關係,純粹基於國籍法。
他表示,國籍法第20條很明確,就是就職前要去申請取消原來的國籍,一年之內要辦完,所以這個案子的法律是很清楚的;至於事實是什麼?事實就是李貞秀以內政部的認定來說,她並沒有在就職前去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所以,在陸委會看來,不管是法律或是事實,都很明確。(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