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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像「那斯達克」的群聚效果 金管會擬再放寬創新板增資條件

2026-03-24 18:49(03-24 21:30更新)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金管會(圖)擬再放寬創新板增資條件。
圖片來源:中央社
金管會(圖)擬再放寬創新板增資條件。

為力推台灣新經濟產業發展,政府鼓勵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的創新企業,以「台灣創新板」作為加速進入資本市場的路徑。金管會今天(24)宣布,目前企業可以從創新板轉為一般上市櫃公司,或是從上櫃轉上市創新板,尋求像美國「那斯達克」的群聚效應。為幫企業開拓路徑,因此將於預告60天後,修法放寬創新板增資限制條件。

證交所創新板從20217月推出至今,是政府推動AI新十大建設中「亞洲創新籌資平台」願景的重要核心,期盼能透過創新板孕育更多元的新創力量,形塑「護國神山群」。因此只要符合政府產業發展策略,像是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包括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或是創新經營模式,不需要像上市企業的獲利必要條件,就能進軍創新板。金管會去年也放寬創新板的投資人條件限制。

金管會24日再宣布,將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相關規範。

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指出,此次修正重點為因申請改列或轉板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達股權分散標準案件,可以豁免適用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具必要性及大量閒餘資金限制的規定,且申報生效期間為7個營業日。另外,若上市櫃企業申請轉板到創新板,未來要現金增資時可縮短審核天數,金管會也不會詢問募資的必要性及閒置現金的規定。黃仲豪說:『(原音)所以有些本來是一般性的現金增資要求,我們就把它放寬。譬如說,在內容的部分就是放寬,就是不需要去特別說明說為什麼要去募集發行這個計畫有必要性。因為一般企業做增資的時候都問他,為什麼要這個錢,募資用還是做什麼用?是去擴廠還是去償還債務等。因為它只是單純轉板。』

除了創新板可以轉上市櫃,上市櫃也可以轉創新板。黃仲豪也指出,美國有些大型科技公司沒有選擇至紐約交易所掛牌,而是選擇「那斯達克」,主要考量群聚效應,未來當創新板家數夠多時,或許也有上市企業想要轉至創新板,以增加分析師關注度與流動性等。至於金管會目前放寬增資條件,也是希望將管道先預留,讓企業未來可以多個選擇。(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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