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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離岸風電第二階段遴選風場之一允能風場,過去曾發生工程延宕以及兩度釋股。國民黨立委楊瓊瓔、鄭正鈐等人今天(25日)在立法院質疑,允能風場明確違法,應繳納新台幣411.01億罰金,經濟部未撤照,僅開罰3.5億元,還同意原股東達德將所有股權賣給美商,有圖利之嫌。對此,經濟部回應,其股權變更案都有按照程序延審,且2023年的股權變更案,已裁示違反不再釋股承諾,因而沒收保證金3.5億,並沒有「故意隱匿或少罰」。
楊瓊瓔指出,允能風場身為遴選風場,20年躉購合約電價平均為新台幣每度5.8元,但2020年未能如期完工,而2021年當時大股東達德能源(WPD)以破產為由,要求將持股從100%降至25%,違反經濟部「開發商釋股不得低於50%」鐵律,而後2023年又逕自在海外完成交易,將所有剩餘股權賣給美國全球基礎建設合夥基金(GIP),再次違規,但是經濟部沒有撤照或重罰,竟同意該筆交易 。
楊瓊瓔要求,經濟部兩週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且要求台電重新核算允能風場應繳納的違約罰金,依照行政契約以及迴避成本計算,應開罰411.04億。她還要求追究政治責任。
經濟部長龔明鑫答詢時強調,當時自己並非經濟部長,後續將會釐清相關細節。
經濟部能源署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2021年該風場大股東台灣達德能源(WPD Taiwan),因COVID-19疫情導致施工延宕、成本無限倍增,而瀕臨破產邊緣,經濟部當時考量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且風場已在施工,若成爛尾風場,恐造成政府、風場雙輸,因此,在聽取各方意見後,經濟部召開審查委員會,有條件通過股權變更,新增法商道達爾公司(Total)為股東,而這些資訊都有公開供各界查詢,並無隱匿或放任。
能源署說明,由於影響重大,最終經濟部在提高懲罰的前提下,有條件同意允能風場進行變更,並將下列條件都納入後續與允能風場的行政契約中:
1.防範「隱匿或變造財務狀況」獲利︰在此次財務重組過程中,若允能風場所提供資料有虛偽不實、誇大或隱匿等情形,該公司除需面臨19.2億的懲罰性高額違約金外,還要面臨5年的購電處罰,將躉購費率降低至迴避成本;若情節更重大,能源署可取消或撤銷該公司的發電業執照。
2.承諾不再釋出股權︰為避免允能風場不斷變更股東,若在新增道達爾公司後又進行股東變更,能源署則將沒收其保證金3.5 億元。
能源署表示,允能風場在變更股權後順利推動,但到了2022 年,達德能源(WPD)全球財務策略進行調整、出售該公司全球離岸風電事業部給美商全球基礎建設基(GIP)。審查委員會認為此項變更雖非台灣達德能源主動造成,且股權變更的處罰條款前提是隱匿或變造,立委的引用及論述顯有錯誤。
能源署指出,此案已從嚴解釋執行,但仍認定違反2021年「不再釋出股權」的承諾,因此能源署於2023年沒收其保證金3.5億元。
能源署重申,股權轉移都需經原遴選委員會審查,履約能力應優於過去遴選階段才會予以同意,不論是法商道達爾還是後來的美國全球基礎建設合夥基金(GIP)都是如此,因此風場才能順利完工。
能源署表示,允能風場80座風機,每年可提供24億度綠電, 截至2025年底,我國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已累計4.4GW、共有474座風機,為我國產業提供所需綠電。能源署強調,離岸風電政策重要且複雜,希望外界勿以片面解讀資訊,傷害我國綠電發展。(編輯:陳士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