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26日宣判京華城等案,依貪污等4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而柯文哲在審判中聲請法庭公開播放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獲准,相關影音於今天(31日)上午10時上架,這也是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准許公開播送的首例。
台北地院今天(3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經北院114年度聲字第3245號裁定准予實施公開播送。北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及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之規定,定於3月31日上午10時於司法院指定之網站或平台公開播送。
公開播送網址連結如下:
此外,北院也在官方網站中的「便民服務」內,建置「法庭公播」專區,將本案的相關錄音、錄影檔案上傳,供民眾觀看。
新修正的法院組織法規定「公開播送的時間,至遲不得逾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柯文哲案公開播送,成為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准許公開播送的首例。(編輯:陳文蔚)

京華城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今天(31日)上午10時上架,台北地方法院在官方網站中的「便民服務」內,建置「法庭公播」專區,供民眾觀看。(圖:北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