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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漁工人權受關切 漁業署:零容忍強迫勞動

2026-04-02 19:15(04-02 19:08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爆發疑似外籍漁工遭強迫勞動致死的遠洋漁船「大旺號」案件已屆滿七年,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漁工盟)2日協同立法委員林月琴(左2)召開記者會,要求台灣遠洋漁業儘速改革,避免成為國際貿易制裁的對象。
圖片來源:中央社
爆發疑似外籍漁工遭強迫勞動致死的遠洋漁船「大旺號」案件已屆滿七年,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漁工盟)2日協同立法委員林月琴(左2)召開記者會,要求台灣遠洋漁業儘速改革,避免成為國際貿易制裁的對象。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今天(2日)針對外籍漁工人權問題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設立獨立人權監督機制,杜絕強迫勞動。農業部漁業署表示,持續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零容忍強迫勞動。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指出,台灣人投資的萬那杜籍漁船「大旺號」,2019年爆發外籍漁工遭虐待致死案,至今官司連一審都尚未宣判;要求政府設立獨立人權監督機制,提供救濟管道,杜絕強迫勞動,避免成為國際貿易制裁對象。

農業部漁業署下午表示,有關「大旺號」案,漁業署已於2020年3月將相關事證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也提供補充資料。涉案漁船經高雄地檢署2022年4月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案件起訴,漁業署尊重司法機關審理程序。

此外,漁業署表示,將持續推動國際勞工組織(ILO)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的法制作業,守護漁業人權,零容忍強迫勞動,以利與國際標準接軌。

漁業署說,持續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升勞動權益,及執行勞動權益檢查,針對進入台灣港口的外籍漁船執行跨部會聯合查察,降低強迫勞動風險。凡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的情事,依法移送究辦,保障漁業從業人員權益。

漁業署指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已於2020年修正,不許可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的國人投資經營外籍漁船,已許可者也將予以廢止。

漁業署說,2022年起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強化遠洋漁業勞動權益保障,除增聘檢查人力,持續於國內外港口辦理國籍遠洋漁船勞動檢查外,也進一步規範國人投資經營的權宜籍漁船,明確限制其資格與條件,並要求僱用外籍船員的勞動條件,須比照國籍遠洋漁船標準。(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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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勞動 大旺號 漁業署 遠洋漁業 漁工人權 國際勞工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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