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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官員涉性騷遭免職又考上公職 高公局:已依法停職、今日離職

2026-04-10 17:24(04-10 17:38更新)
撰稿編輯:吳琍君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公捷處前處長張應當因性騷女員工遭記2大過免職後,又參加國家考試,被分發到高公局服務,懲戒法院裁定應先行停職。資料照。(翻攝台中市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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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公捷處前處長張應當因性騷女員工遭記2大過免職後,又參加國家考試,被分發到高公局服務,懲戒法院裁定應先行停職。資料照。(翻攝台中市府官網)

台中市前交通局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長張應當因性騷女員工遭記2大過免職後,又參加國家考試,被分發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服務。不過由於懲戒法院7日裁定張應當不法行為持續逾2年,情節重大,再任公務員將繼續損害政府聲譽,應先行停職。

對此,高公局副局長彭煥儒今天(10)表示,交通部已於9日收到懲戒法院公文,隨即交由高公局發出停職令,當事人也在10日上午完成簽收並且離職。他說:『(原音)按照法令的規定,懲戒法院要送達主管機關的隔日起就要停職。那昨天交通部收到,所以我們昨天也是趕辦了公文,就發給他「停職令」停職,那他也開始在做那些離職手續,今天早上已經全部都辦完,所以他那個離職令等等他也都簽收了,所以他已經離職了!』

彭煥儒坦言,高公局在該員分發到任時即已得知他在台中市府遭免職的相關情事,不過由於免職並未剝奪其再考公務員的權利,須待懲戒法院判決出爐,因此該員也是依規定去報考,並填志願錄取上高公局。高公局也曾徵詢過人事總處在此期間能否讓該員來報到,因此一切都是依法規辦理。

至於該員去年底迄今,在高公局交通管理組任職期間表現正常,並無同仁投訴類似的情事。(編輯:陳士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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