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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開除黨籍 李貞秀:接受處分不提訴訟並駁斥「辭職換利益」

2026-04-13 19:33(04-13 19:37更新)
撰稿編輯:鄭佑漢
民眾黨中評會13日針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違紀案作出處分,中評會一致決議開除李貞秀黨籍,即日起生效。(鄭佑漢 攝)
圖片來源:採訪
民眾黨中評會13日針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違紀案作出處分,中評會一致決議開除李貞秀黨籍,即日起生效。(鄭佑漢 攝)

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日(13)決議開除立委李貞秀黨籍。李貞秀晚間在臉書上發出聲明表示,基於整體考量,將接受除名處分,且不提起訴訟或仲裁。

針對相關爭議,李貞秀指出,47日於立法院總質詢前,黨內多名幹部曾要求她於質詢後宣布辭去立委職務,該過程並未經完整黨內討論,與外界所稱「以辭職交換利益」的說法不符。

李貞秀強調,自己在黨內溝通過程中已多次表達,不會收取任何金錢或接受職位安排,相關說法與紀錄可供檢視,認為中評會對外說明未完整呈現其立場。

她表示,過去已向黨內說明,規劃僅完成一個會期後卸任,並強調完成當前會期是基於職責考量。李貞秀指出,願意承擔相關政治後果,但對於不實指控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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