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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傳單到軍事法庭(四)「動亂」詞語的使用——絕對權力下的連續人禍

2026-04-21 14:43(04-21 17:36更新)
作者:邵江
2025年11月,原38集團軍軍長徐勤先因質疑戒嚴程序抗命而被軍事法庭庭審的視頻在海外公佈。(來源:YouTube)
圖片來源:其他
2025年11月,原38集團軍軍長徐勤先因質疑戒嚴程序抗命而被軍事法庭庭審的視頻在海外公佈。(來源:YouTube)

在1989年的官方敘事中,鄧小平把爭取民主的運動定性為動亂。然而,回顧中共執政的歷史,「動亂」從來不是與和平和法治對立的概念,而是最高權力者用來掩蓋中共絕對權力下的暴政、內鬥和決策失誤,是打擊異議的標籤。 

權力修辭下的暴力與「動亂」:文革與1989年

1989年,中共喉舌《人民日報》根據鄧小平授意的《四二六社論》宣稱的「動亂」,刻意忽略的歷史是:真正的血腥動亂,往往在革命平息動亂/暴亂的名義下的權力肆虐。 

1966年文革開始不久,北京、上海等地發生了針對標定「階級敵人」和擁有「四舊」物品的人士的大規模攻擊。大興縣 13個公社僅三天內, 就有地富反壞右五類分子和他們親屬和子女324人被殺,被殺者,最大80歲,最小的才38天。在上海、北京兩星期內被抄家、被批鬥都在8萬-10萬人/戶以上,一些人被辱自殺。當時的劉少奇、鄧小平仍身居權力高位,並未譴責這是動亂。對[敵人]批鬥、抄家、拷打、折磨與殺戮的模式,推廣全國。中共專政機關和基層組織如公安局、派出所和街道居民委員會在幕後提供資訊,甚至直接引導基層幹部或第一批紅衛兵(主要是幹部子女)實施暴力。這證明文革開始並非失控的自發暴力,而是由政權遙控的社會清洗。 

為什麼當時的血腥屠殺不被定性為「動亂」?在中共的邏輯中,只要最高領導人授權的、暴力是向下的,指向是政權定義的[敵人],這種暴行就是革命行動。直到1967年初,當造反派的衝擊開始癱瘓官僚中樞公安局等,軍隊支援地方不同的武鬥團體時,動亂一詞才開始頻繁出現。當權者開始利用軍隊實施軍管,其目的是恢復中共對社會的絕對控制。從那時起,「在動亂中控制局面」就成了收權鎮壓的代名詞。

鄧小平在1989年的鎮壓邏輯與此一樣,連語言都照抄毛式風格文革批鬥語言,指控運動參與者為[極少數]、[一小撮],「煽動動亂」。壟斷「動亂定義,本質就是[殺人許可證]。 

1989年運動傳單:誰是動亂的製造者? 

1989年5月底,北京街頭散發的傳單《40年來究竟誰製造了動亂? 》,列出了中共建政40年間「動亂」的根源:

[1957反右,1958-62大躍進造成經濟空前倒退,成千上萬人餓死,浮腫病到處可見。 1966-76,毛澤東發動文革,摧殘中國文化,被迫害致死革命功臣,文化精英不計其數,人民更遭受空前災難。1983-4年嚴打,造成大批冤假錯案,1983年[清除精神污染]和1987年[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1988年經濟工作指導嚴重失誤,人民幣貶值,全國範圍大提款、搶購,人心惶惶。1989年5月20日在北京戒嚴,強姦民意—實踐證明建國以來的動亂,不是學生、民主黨派、不是人民造成的,也不是臺灣、美國、蘇聯造成的,而是由竊取權力者造成的。]

另一份更傳單揭示了「安定團結」口號背後的權力邏輯:

「安定團結有利於發展,但是不要忘記臣民的馴服也是某些人搜刮民脂民膏大好時機。 ——《誰是動亂的製造者》」

鄧小平:從毛的階級鬥爭、民族政策、土改政策主要執行者到對1989年運動的「定性者」

鄧小平一直是毛澤東暴政的堅決執行者,這也是他從1945年後在中共快速攀升的原因:土改,對藏人鎮壓,在1957年協助毛澤東把數十萬要求民主的人士和異議者投入勞改、勞教和其他形式的監禁強迫勞動中,推動大躍進造成數千萬人死亡,他與劉少奇都同意對中共標定的「階級敵人」的批鬥、折磨直至肉體消滅。在這些時刻,他們並不反對[動亂]。鄧小平被打是由於在文革初期中通過工作組和黨的系統控制局勢,沒有揣摩透毛澤東以[造反]名義打倒劉少奇的目標。這也是在林彪失勢,他立刻表態支持毛澤東,由此快速恢復官位的原因。 

1989年,當民眾要求公佈黨和國家領導人及子女的財產,揭露官倒和太子黨,要求直接選出領導人和其他公民權利。鄧小平延續了毛在文革中中後期通過「軍管」重建「秩序」的邏輯。這種轉變並非出於對和平的珍視或對生命和權利的尊重,而是出於對專制壟斷權的維護。他定義的「動亂」,實際上是鎮壓民眾對絕對權力的挑戰以及對民主的爭取;「穩定」是不受制約地使用武力,把公共資源化為中共特權階層利益的權力。 

被定義的「動亂」和「暴亂」與被屏蔽的民主和權利

從中共奪權時期的軍事割據和土改,到建政後的連續政治權鬥和社會清洗,掌握軍權的領導人始終在製造動亂,以爭奪權力,而定義動亂以鞏固權力和還原失落的權力。標定1989年的「動亂」,不過是這種權力邏輯面對民主和公民意識覺醒的又一次鎮壓。

當權者自身暴政、專制和治理失敗引發的社會不滿貼上「動亂」標籤,從而賦予自己動用超越自己曾制定法律的軍事暴力(戒嚴)的權力。在這種邏輯下,唯有刺刀和坦克擁有解釋權。而這正是六四屠殺以及徐勤先案發生的背景:一場自下的民主抗爭,在官方的話語霸權下被強行扭曲為動亂,使用野戰軍和致命重型武器,以反革命暴亂掩蓋大屠殺和隨後的鎮壓和清洗。

在這個體制下,「動亂」的定義權就是生殺予奪的最終裁決。「動亂」就成了鄧小平和中共權貴階層剝奪公民權利、維持世襲特權和裙帶分贓的藉口。

請讀續篇《從傳單到軍事法庭(五) 燭光不滅—1989年運動民主與權利的論述》

作者》邵江  1966年出生。北大數學系期間,是北大「民主沙龍」主要成員,八九民運爆發後成為北高聯常委,「六四」後被捕入獄十七個月。1997年輾轉流亡海外。為英國威斯敏斯特大學政治學博士,現居英國倫敦。2017年曾來台在中研院擔任訪問學者。是「華維藏團結會」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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