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去年以巨大集團「涉及強迫勞動」為由,對巨大銷美產品發布暫扣令,引發市場對勞動人權的高度關注。監察院也通過調查報告,認為我國勞動人權法規與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仍存落差,促請勞動部檢討改進。調查監委表示,此次暫扣令一旦成為慣例,影響力不下於關稅調整,建議政府必須建立相關法規與國際接軌。
巨大集團在2025年9月因強迫勞動疑慮遭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暫扣令,禁止相關產品輸入美國,引發市場對勞動人權與供應鏈風險的高度關注。
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賴振昌、紀惠容的調查報告,指出該公司早於2024年6月即遭外媒報導涉及強迫勞動疑慮,勞動部雖已掌握相關輿情並交由地方政府查察,但後續僅依地方政府回復的調查結果即認定「無違法情事」,未進一步建立複核或再查證機制;且我國現行制度仍主要以既有勞動法規為判斷基礎,尚未全面導入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迫勞動指標作為風險辨識與查核標準,使國內「合法性認定」與國際「合規性要求」之間產生落差,如抵債勞務、扣發薪資、生活條件等,凸顯企業及主管機關於勞動人權治理體系仍有強化空間,因此函請勞動部及經濟部檢討改進。
監委王幼玲、賴振昌、紀惠容23日召開記者會,王幼玲指出,此案為我國製造業首度因疑涉強迫勞動而遭美方採取暫扣措施,對我國國際貿易秩序及國家形象均造成重大影響,凸顯企業即使符合國內法令,仍可能因未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而被認定具供應鏈風險。王幼玲說:『(原音)國內合法不代表國際供應鏈人權標準是合規的,我們錯失了時機,沒有即時管控,讓風險擴大,變成被暫扣令。即便我們現在要做一些法規的修正,但是還沒有把ILO 11項強迫勞動的指標...還沒有成為去全面檢視台灣企業風險的指標。』

監委王幼玲指出,地方政府對強迫勞動風險辨識能力不足,勞動部也未善盡督導責任。(劉玉秋 攝)
王幼玲也表示,即使相關企業已遭發布暫扣令、社會關注升高,仍有勞工申訴涉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及以打卡方式規避檢查等情事,但地方政府以案件重複為由未再啟動實質查核,導致申訴處理機制未能有效發揮功能。她認為地方政府對強迫勞動風險辨識能力不足,勞動部也未善盡督導責任。此外,雖然政府已陸續推動企業防制強迫勞動指引、盡職調查機制及相關法制作業研議,但面對國際監管趨勢持續強化,相關制度仍有加速整合與落實的必要。
賴振昌也提醒,此次暫扣令是對我國製造業的首例,若將其定位為對個別公司或產業的打擊,恐怕有所輕忽。他直言,這是「台美貿易以來一個新的挑戰」,一旦成為慣例,影響力將不下於關稅調整。賴振昌建議,面對國際供應鏈規範,政府必須建立相關法規與措施協助企業「打團體戰」,不能讓企業單打獨鬥、自行承擔。(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