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23日)下午再次針對「國防特別條例」召集黨團協商,雖然在條例說明、審計及執行期間等部分取得進展,但朝野對於條例中的案項與金額等核心部分仍存在明顯分歧。在野黨認為應明列採購項目與數量,並僅限於「對美軍購」,國防部則主張不應混淆「條例」及「預算案」。
立法院長韓國瑜23日下午再次針對「國防特別條例」召集黨團協商,朝野紛紛釋出善意。針對條例說明部分,通過以民眾黨版為基礎,但內容刪除「因應中國軍事威脅」,改為「因應情勢威脅及國防迫切需要」,並納入「強化防衛韌性、厚植國防實力」等要素。
另外有關審計部分,則綜合藍、白兩黨版本,除必須依法辦理審計外,國防部須每會期向立法院提出執行進度及績效的專案報告,若有預算流用則應經立法院同意;預算執行時間則依民眾黨版本、共區分8年執行,後續未及執行的部分,須經立法院同意才可延長。
不過,對於條例中的案項及金額等核心部分,朝野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在野黨認為必須明列採購項目及數量,國防部長顧立雄則強調目前審議的是「條例」而非「預算」,且部分案項目前仍無法公開,直接寫入條例並不妥適。顧立雄說:『(原音)有一些還沒能公開的部分、還有一些沒有辦法去指明的部分,你就沒有辦法這樣寫。我建議還是按照我們(行政院版)的方式寫,那具體的案項、金額、數量等等,我想是混淆了條例跟預算案的不同。』
另外,在野黨堅持排除如無人機、建構非紅供應鏈等部分,民進黨質疑是否認為這對國防來說不重要?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則強調,特別條例應針對「對美軍購」部分,其餘項目因界定太模糊,應放入年度預算審議。馬文君說:『(原音)我們強力支持無人載具的發展,我們認為國內應具備這樣的能量,可是它不需要放在特別條例裡面。這個條例我們很清楚的就是對美軍購的部分,所以把它清楚的列出來,就美方已經同意的、或者未來可能會同意的,這才是我們主要的核心目的。』
最後主席韓國瑜表示,本案已經過充分溝通,但在項目與金額上朝野明顯仍然難以達成共識。他期盼各黨團後續能持續保持溝通,並裁示27日下午繼續召開朝野協商。(編輯:鍾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