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提議對Meta、Google和TikTok等科技巨頭一定比例的收入課稅,來支付新聞記者的薪水。
澳洲政府28日公布了一項有意在7月2日前向國會提交的草案,這將為社群媒體公司創造一個經濟激勵措施,促使他們與新聞機構達成協議,為新聞報導付費。
這些社群平台提出的批評,包含這項草案是一種「數位服務稅」,誤解了不斷變化的廣告產業,並可能無法提供可持續的新聞產業。
澳洲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說,需要為記者工作賦予貨幣價值。
艾班尼斯告訴記者:「大型跨國企業不能只是拿走這些內容,並以此為組織牟利,而生產這些創造性內容的人們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報酬。」
艾班尼斯說:「我們認為投資新聞業對健康的民主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這是澳洲第二次試圖立法,讓社群平台為其用戶閱覽的澳洲新聞文字與影像付費。
根據2021年通過的「新聞媒體議價法」(Media Bargaining Code),數位社群平台被迫要與澳洲新聞業者達成協議,為新聞報導付費。
但他們透過把新聞從他們的服務移除來避免更新這些協議。
這項新聞議價激勵草案,將對選擇不與新聞機構達成商業協議的大型平台,對他們的澳洲收入課徵2.25%的稅。
澳洲政府預期這項措施每年將帶來2億至2.5億澳幣(1.44億美元至1.79億美元)的收入。這相當於新聞媒體議價法發揮最大效力時,平台支付給新聞媒體的金額。
澳洲通訊部長威爾斯(Anika Wells)說,澳洲政府將依據各新聞組織的記者數量,把這些收入分配給新聞媒體。
這個稅收將適用於擁有Facebook和Instagram的Meta、Alphabet Inc旗下的Google,以及由美國支持的投資人持有多數股權的TikTok。
Meta反對這項草案,稱新聞機構「自願在我們的平台上發佈內容,因為他們從中獲得了價值」。
Meta在聲明中表示:「認為我們拿走他們的新聞內容的想法完全錯誤。這項草案將適用於所有平台,無論新聞內容是否出現在我們的服務中,這實際上就是一項數位服務稅。」
Meta補充說:「政府強制將財富從一個產業轉移到另一個產業,與價值交換無關,這不會帶來可持續或創新的新聞產業。正好相反,它只會創造一個依賴政府補貼的新聞產業。」
Google表示:「我們反對這項稅收。」
Googl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項立法忽視了Google已經與新聞業達成商業協議的事實,誤解了廣告市場的變化,並強制要求一些公司付費,卻武斷地將微軟、Snapchat和OpenAI等平台排除在外,儘管人們獲取新聞的方式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
TikTok尚未對此置評。
所有被針對的平台都來自美國。美國批評人士認為,澳洲的「新聞媒體議價法」對美國企業造成了不成比例的損失。
艾班尼斯並不擔心美國可能採取的反制措施。
艾班尼斯說:「我們是一個主權國家,我的政府將基於澳洲的國家利益做出決定。」(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