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大生對老師喊「我是中華民國的!」梁文傑:看到嚇一跳
近來,陸委會要求軍公教人員簽署「未在中國設籍、未領中國身分證」具結書,引發部分公教團體反彈,認為此舉是「政治審查」、「忠誠測試」,甚至形容這是對軍公教人員的「羞辱」;然而,若回到制度本質與國家安全的基本邏輯來看,這樣的說法顯然錯置了問題核心。
事實上,要求軍公職人員簽署具結書,不是對軍公教的不信任,而是對其身分的重要性與國家責任的再確認;尤其在中國持續透過居住證、定居證、身分證等方式,對台灣人民進行法律與政治統戰的情況下,台灣政府若毫無作為,才是真正失職。
更重要的是,真正會傷害軍公職形象的,不是簽署具結書,而是有人一邊擔任中華民國軍公職,一邊在中國設籍或領取中國身分證,這種接受中國法律管轄的身分,才是對國家體制、對公務倫理最大的羞辱。
宣誓效忠國家 本來就是軍公職的基本義務
部分反對者主張,軍公教人員在任職時早已依《宣誓條例》完成效忠宣誓,如今再要求簽署具結書,是多此一舉,甚至是「忠誠審查」;然而,這種說法忽略了國家制度中的一個基本原則,公職身分不是單靠一次宣誓就能永久有效,而是必須持續符合資格條件,換言之,宣誓是價值上的承諾,具結則是法律上的確認,兩者並不衝突。
尤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早有明文規定,若國人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有中國身分證,將喪失台灣戶籍與相關公職資格,這不是今天才新增的政治規範,而是早已存在的法律制度;政府如今要求軍公職人員具結,本質上只是確認是否符合現有法律資格,並非額外創造新的政治門檻。
更何況,軍公職人員本來就肩負國家權力、公眾利益與社會信任,軍人涉及國防安全、公務員掌握行政權力、教師承擔教育責任,這些職務與一般私人企業工作本就不同,自然需要更高程度的國家忠誠要求。此外,世界各國也都有類似制度,例如安全查核、利益迴避、國籍限制等,這是民主國家的正常治理機制,而非威權式政治審查。
真正值得社會警惕的是,中國近年來不斷透過法律與行政手段,試圖將台灣人民納入其治理框架。從居住證、定居證,到各種「融合發展」政策,北京的目的從來不只是便利生活,而是一步步擴張政治認同與法律管轄權,當中國積極進行統戰與滲透時,台灣若連最基本的資格確認都不敢做,才是對國家安全的輕忽。
因此,簽署具結書不是政治審查,而是軍公職服公職權的基本義務;不是羞辱,而是制度上的責任確認。
願意簽署具結書 才是真正尊重軍公職身分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反對聲音刻意將「具結」與「污名化」畫上等號,彷彿政府要求簽署文件,就是預設軍公教有問題;然而,這樣的邏輯其實禁不起檢驗,且邏輯錯置。
倘若要求軍公職人員簽署「未在中國設籍、未領中國身分證」具結書是污名化、羞辱,那麼財產申報是否也是污名化?利益迴避是否也是羞辱?安全查核是否也是政治審查?事實上,所有公職制度都建立在「公開透明」與「責任確認」之上,目的正是為了建立社會信任,而不是否定從業人員的人格。
同樣地,軍公職人員簽署「未在中國設籍、未領中國身分證」具結書,並不是假設大家都不忠誠,而是透過制度化程序,讓社會能夠清楚確認擔任國家公職者的法律身分與國家認同沒有矛盾,這不僅是對國家負責,也是對人民負責。
尤其在兩岸關係高度敏感的當下,社會對於中國滲透與統戰本就存在疑慮,如果軍公職體系能透過公開具結,證明自身沒有中國戶籍或中國身分,自然有助於提升人民對政府體系的信任感,進一步強化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互信關係。
換個角度來看,真正讓軍公職蒙羞的情況是什麼?如果有人領著中華民國的薪水、享有台灣的公職資源,卻同時接受中國法律管轄、持有中國身分證件,這種「雙重效忠」甚至「身分衝突」的狀況,才是真正破壞軍公職榮譽與社會信任的問題。
因此,願意簽署具結書,其實恰恰代表對自身軍公職身分的尊重,因為這表示當事人願意公開確認,自己的忠誠對象只有中華民國,沒有任何模糊空間。換句話說,軍公職人員簽署「未在中國設籍、未領中國身分證」具結書,這是「肯定」、不是「羞辱」,是「榮譽」、沒有「污名化」。
面對中國持續強化對台統戰與法律吸納,台灣更需要建立清楚的國家制度與忠誠規範,軍公職人員的身分,不只是職業,更代表國家公權力與公共利益,當政府要求確認其法律資格與國家忠誠時,不應將其扭曲為政治審查,而應理解這是民主國家維護制度安全的必要措施。試想一個國家若連自己的軍公職是否受敵對政權法律管轄都無法確認,那才是真正的國安危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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