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疑似失智遭家人申請「輔助宣告」,引發各界關注。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天(28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我國現行全面、固定式的監護限制模式並未真正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強調的比例原則與個別化支持原則,她呼籲政府全面檢討成年監護制度。
前總統馬英九基金會內部風暴引發關注,馬英九被懷疑罹患失智症,家人日前向法院遞狀聲請「輔助宣告」,獲法院證實。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8日排審朝野黨團與立委提出的「失智症基本法草案」,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質詢時關切馬英九遭聲請輔助宣告一事。她指出,近年國際間持續檢討監護制度是否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問題關鍵在於制度究竟是在「支持當事人做決定」,還是「替當事人做決定」。
林月琴指出,CRPD第12條已明確揭示身心障礙者應與其他人享有平等法律能力,國家應提供必要支持,使其能夠行使權利,而非因能力受限,就直接由他人全面取代其決定;CRPD第5條也強調平等與不歧視原則。然而根據目前我國制度,一旦進入監護宣告,當事人可能全面喪失行為能力,許多財產、法律甚至生活上的重要決定都可能完全由他人代理。
林月琴也關切目前法院審理監護宣告案件中,除醫療鑑定外,如何確認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對此,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何効鋼答詢時表示,法律明定須委由專業精神科醫師鑑定,並親自訊問當事人,目前實務上的確均按此程序進行。他說:『(原音)如果目前要進行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前,目前我們的法律有明定,法官應該要委請專業的精神科醫師來做鑑定,那在鑑定的時候,法官也必須要親自去訊問受監護宣告或受輔助宣告的當事人,在精神科醫師面前去對他做直接的意願的確認跟詢問,這是法律有明定的,目前我們實務上也都確實有在進行這樣的程序。』
林月琴質疑我國現行全面、固定式的限制模式並未真正符合CRPD所強調的比例原則與個別化支持原則。何効鋼則表示,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制度皆訂在民法總則中,若當事人受監護宣告,其法律上的行為能力將完全喪失,相關規定也訂在民法中,是否要修改非司法院執掌範圍。
林月琴強調,德國、日本、韓國等國近年皆逐步推動監護制度由全面限制能力轉向支持決策模式,台灣也應啟動成年監護制度的全面檢討,朝向依個案需求提供部分限制、而非全面剝奪能力的方向改革。 (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