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 保險資金大軍投資健康事業
2026-05-28 16:14(05-28 17:31更新)
採訪撰稿:陳念宜
總統府昨天(27日)宣告將擴大提供婚育宅,未來目標是40%社宅都保留作為婚育戶,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28日)表示將修正3部法規以達成目標;針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生一胎免費住社宅30年、生2胎終生免費住社宅」的催生構想,劉世芳回應,社宅只租不賣,若遭長期占用恐排擠其他有需求的家庭。
為因應少子女化挑戰,總統府昨天舉行記者會說明「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18項措施,居住減壓方面,賴總統提出「全面推動婚育居住減稅優惠」以及「擴大提供40%社宅作為婚育宅」。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受訪表示,《住宅法》在上個會期已修訂,要求政府保留20%的社宅作為婚育戶,總統最新提出的婚育宅政策,其實就是延續上次修法方向,內政部將透過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都市更新條例(簡稱都更條例)》以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達成婚育宅增量目標。她說:『(原音)就是如果你願意蓋社會住宅或是蓋婚育宅的話,那在容積獎勵裡面就可以從捐1得1變成捐1得2,那多出來的這個社會住宅就是提供給公務部門當成婚育宅來分配,或者是說低價承租給有婚育需求的婚育家庭。今年跟明年來講,我們剛剛所提到的,可以增加大概2000戶左右,未來到民國117年(2028年),假設一切都推動很順利的話,我們很希望未來總共...加上《住宅法》裡面可以達到7萬戶左右。』
劉世芳表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今天就會預告,至於《都更條例》以及《危老條例》,行政院預計5月底、6月初送到立法院審議。
針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昨天建議參考南韓政策,生一胎免費住社宅30年、生兩胎終生免費住社宅,劉世芳對此回應表示,社宅攸關社會公益,以往都是只租不賣、最長租期約12年,如果改成免費住30年,恐怕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