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與台電為了水力發電加收耗水費陷入僵局,經濟部長龔明鑫今天(28日)坦言,經濟部、台電與北市府27日已有協調,並取得共識,包括按照既有水力發電合約走,額外發電則由台電以設定全國水庫通案費率為原則,與北市府重新協商,而非以耗水費名義收費。
台電近年因數度緊急申請延長翡翠電廠水力發電時數,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要求在契約書中,明定申請延長發電,用水每立方公尺將向台電收取新台幣3元耗水費。
不過,台電認為這不符耗水費的立法精神,且放水發電是依照水庫供水需求決定,不會強迫延長發電,近3年來台電支付電費超過新台幣10億元,單價也有所提升,並非無償發電,若納入耗水費,換算等同每度電要加收12.5元,並不合理。
雙方趁著27日協商北市科文林變電所建置規劃時,也就此事再度協商。經濟部長龔明鑫28日受訪時透露僵局有解。他指出,除了按照既有合約發電之外,額外發電的部分,若以耗水費名義收費確實與法不符,因此雙方同意,由台電以設定全國水庫通案費率為原則,與北市府協商。龔明鑫說:『(原音)台電公司事實上也有其他的水庫有類似的狀況,可能會比照那個部分會持續再談,但是不會用這個耗水費這麼奇怪的依據或者是這麼高的金額,不太可能。因為其他的有一個比照,如果按照那個比照來作為基礎做一些討論,那後續可能技術上問題就由台電公司跟台北市政府下面的事務官僚對接。』
台電發言人黃美蓮表示,未來研商方向會是用加成費率來做討論,但金額不會像北市府原先提的方案那麼高。(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