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9 16:05(05-29 16:22更新)
採訪撰稿:鄭佑漢
針對有立委質疑中選會媒體宣導經費過度集中於特定媒體,中選會今天(29日)強調,歷年媒宣採購案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以公開招標及評選方式辦理,相關程序合法、公開、公正且透明,並非指定特定媒體或廠商承作。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7日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時,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中選會歷年媒宣採購案長期由特定媒體得標,要求刪除全數新台幣780萬元媒宣預算;不過考量今年將辦理九合一選舉及可能舉行全國性公投,最終委員會決議減列78萬元,其餘預算照案通過。
針對外界質疑媒體宣導採購案「獨厚特定媒體」,中選會29日列出歷年招標資料澄清,說明2015年至2025年間共辦理7項媒體宣導採購案,主要配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立法委員選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等選務宣導工作,內容包括投票日期、投票時間及投票注意事項等資訊。各案均由依法成立的採購評選委員會,依廠商企劃內容、媒體整合能力、執行經驗、價格合理性及履約能力等項目綜合評選,評定最優勝廠商。
中選會也表示,2015年至2018年間媒宣案曾有威肯公司、民視及凱絡公司等2至3家廠商投標,最終由民視得標;2020年全國性公投宣導案則由三立投標;2022年至2025年間則有三立、民視、太乙及年代公司等2至3家廠商參與投標,最終由三立得標。相關招標及決標資訊均已依法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可供外界查詢及監督。
中選會強調,得標廠商負責的是整體宣導策略規劃、素材製作及媒體整合投放作業,並非中選會直接向特定媒體購買版面或時段。實際宣導內容涵蓋無線電視、有線電視頻道、廣播電台、網路平台、社群媒體及平面媒體等多元通路,並非集中於單一媒體集團。
中選會表示,2026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8日舉行投票,未來仍將透過多元媒體管道辦理選務宣導,確保投票資訊及投票規範充分傳達,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及投票權益,也盼社會各界支持相關宣導工作,共同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