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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12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有關「禁止皮草進口與銷售」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由於委員會對於此案是否符合《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仍有疑義,因此決議舉行聽證會,進一步釐清相關問題。
中選會表示,領銜人張瑋辰於4月15日提出公投提案,主張禁止進口、生產及銷售以取得皮草為主要目的所捕獵或飼養動物的皮毛原料及其製品,包括兔毛、貂皮及狐狸皮毛等,但不包含台灣常食用肉類副產品所取得的皮草,以及主管機關規定的例外項目。提案人數共2,598人,已達《公民投票法》規定的1,955人提案門檻。經審查,提案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等文件格式均符合相關規定。
不過,中選會指出,委員會審議後,認為本案是否符合《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仍有部分爭點待釐清,因此決議舉行聽證會,進一步釐清相關問題。
中選會說明,依《公民投票法》規定,主管機關收到公投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若認定提案有不符規定情形,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領銜人進行必要補正。
中選會表示,有關本案後續審查進度及相關資訊,民眾可至中選會網站「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查詢。(編輯:陳文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