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 12:26(06-16 18:39更新)
採訪撰稿:陳念宜
近期傳出內政部拒絕12位在台緬甸人的庇護申請,監察院5月也公布調查報告,敦促我國政府完善庇護制度與人權保障機制。多個台灣人權團體今天(16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聲援難民,並呼籲政府正視難民相關法律真空的狀態,儘速制定《難民法》保障尋求庇護者的基本生存權利。
『(原音)監察院已糾正!內政部快改正!停止收容遣返!保障基本生存!』
世界難民日前夕,多個台灣人權團體偕同立委林月琴、王正旭、監委紀惠容及高涌誠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針對國際法認定禁止遣返的對象提出居留政策、對等待庇護決定的人作成暫時性資格認定以保障其生存,並停止將尋求庇護者拘禁在外國人收容所。
由於緬甸軍政府政變後有緬甸人逃離家園來台尋求庇護,並在2023年5月起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臨時外僑登記證」申請,但長期未獲准駁,因此向監察院陳情申訴。監委紀惠容表示,約有40位在台緬甸人的申請案被延宕2年,審查結果遲遲未出爐,直到移民署得知監察院啟動調查,才急忙展開審查作業,並趕在監察院調查結束前宣布第一波審查結果,共有12人的申請案被駁回,但是理由很模糊,因此監察院日前發布調查報告,指出主管機關應盡速完成《難民法》立法,明確規範庇護及臨時外僑登記證制度,以落實人權保障。
立委林月琴表示,據了解,移民署目前受理超過60件申請案,至今尚未核發任何一張「臨時外僑登記證」,形同是「有制度,無出口」。她說:『(原音)你准駁到底依據的又是什麼?你卡在那邊的原因又是什麼?都沒有講清楚、說明白,可是,這當中,如果一直遲遲等不到這個登記證,那要不要生活?要,要生活的話那就只能去打工,但打工...沒有這麽清楚的一個登記證那當然就是違法,所以當打工又被抓,到移民署又說要去遣返,我覺得看到都會讓人覺得說,台灣在喊缺工,這一群人、夥伴也願意在台灣持續工作,結果你卻一點保障都不給人家。』
監委高涌誠也指出,不是緬甸人才會遇到這種困境,他發現藏人也有類似問題,當他跟移民署協商處理個案時,移民署曾表示很擔心難民庇護的大門一開,案件就會蜂擁而至。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全球各地出現越來越多戰亂,根據聯合國難民署12日發布的全球統計數據顯示,全球每70人就有1人是難民,但邱伊翎指出難民通常會就近尋求庇護,逃離家園者則須面對很多風險,真正能抵達台灣尋求庇護的難民沒有如政府想像中的那麼多。
邱伊翎直言,如果台灣自詡為人權國家,就不該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以及「不遣返原則(Principle of Non-Refoulement)」,應努力推動《難民法》立法。她說:『(原音)從第一版的「難民法」草案到現在其實已經20年了,當我們一天到晚在說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我們是人權立國,我們一天到晚在說我們跟中國是不一樣的、中國是威權主義的國家,但是其實中國...我們之所以說其他國家是威權主義,我們很多時候就是正在說它們其實擁有權力,可是它們沒有負起任何的責任,它們去壓制人民的權利,我們非常不希望看到台灣政府也走向這樣的作為,所以我們還是要再次呼籲,在2026年,已經20幾年過去了,世界難民日,台灣可不可以趕快通過《難民法》。』
比亞法拉在台交流協會理事長Charles Opanwa表示,難民是受迫害與求生的結果,每個統計數字背後都是一個真實的人生故事,難民之所以到台灣尋求庇護,是因為台灣被視為亞洲民主與人權的燈塔,但台灣沒有《難民法》,導致許多人陷入法律上的真空狀態,沒有明確的身分、沒有工作權,也無法加入全民健保,而且無時無刻活在被遣返的恐懼之中。他呼籲台灣政府盡速制定《難民法》、建立人道婚姻豁免機制,並擴大臨時外僑登記證專案適用範圍,以保障尋求庇護者的工作權與醫療照護權。
根據移民署4月30日發布的新聞稿表示,移民署持續協助真正需要受保護者的立場不變,在接獲主張「返回其母國恐受迫害」的當事人陳情後,即安排訪談當事人,並就所獲資料諮詢外部專家學者意見,再邀相關部會共同審認,絕無罔顧當事人訴求。
移民署表示,針對主張「返回其母國恐受迫害」之陳情人,移民署於現行法規框架下採取行政調查、諮詢外部專家學者意見、跨部會會議研商等三階段審認程序,若審認通過即提供適當協處。惟經彙集外部專家學者意見,認為陳情人多已逾期停留或非法工作被查獲後才提出陳情,也未提出返國將受到迫害的切身相關具體事證,甚至有多次往返母國之紀錄,這些都不符合國際上認定需受保護者之判斷原則;針對提起訴願者,移民署將依訴願決定結果續處,符合法治原則。
移民署強調,對於合法來台及願意遵守我國法規者,均表歡迎,如同各國對外來人口的管理,移民署本於綜合我國國家安全、社會資源的公平分配以及人權保障等面向,求取兼顧平衡;若確有需要協處之個案,亦會同相關機關以符合法規方式,盡力提供協助、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