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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 金管會拚明年Q1上路

2026-06-30 18:36(06-30 18:58更新)
撰稿編輯:謝佳興
《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金管會表示,此次立法有四大重點,包括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監理、明確規範穩定幣發行及管理、防止市場不公正行為,並讓既存業者擁有過渡期。
圖片來源:中央社
《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金管會表示,此次立法有四大重點,包括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監理、明確規範穩定幣發行及管理、防止市場不公正行為,並讓既存業者擁有過渡期。

針對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金管會傍晚表示,最快明年第一季完成9項子法訂定,讓此法正式上路,且在新法實施起一年內,開放既有業者重新申請執照。

《虛擬資產服務法》正式三讀通過,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在3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說明,此次立法有四大重點,包括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監理、明確規範穩定幣發行及管理、防止市場不公正行為,並讓既存業者擁有過渡期。

其中,三讀條文明確定義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共有七大類型,包括交換商、交易平台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以及其他等,且也規範其所經營的財務與業務、負責人與業務人員適格性、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資安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客戶資產分離保管、作業委外事項與對客戶的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財務報告申報等事項。

黃仲豪強調,完成立法後,使得虛擬資產服務商的管理,從現行以洗錢防制為核心,擴展到更全面的確保營運健全、市場秩序,並強化交易人的權益保障,對我國虛擬資產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黃仲豪指出,後續有9項子法尚待訂定,範疇涵蓋服務商設置辦法、人員及財務管理、內控、業務委外規範、帳戶與涉及異常管理辦法、穩定幣許可辦法等,預計最快會在2027年第一季底前完成修訂,與母法同步上路。

黃仲豪表示,在此法上路前就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虛擬資產服務商,或已依金管會規定提供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應於法案實施後1年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在21個月內取得許可證照。他說:『(原音)假設是明年第一季,就是116(西元2027)的第一季(實施),那就是明年第一季之後的往後12個月內,現行業者要在這12個月內來跟金管會申請。至於新的業者的話,假設是明年施行日後開始來提出申請。』

針對穩定幣發行,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強調,一切有待子法訂定,且也要看市場有無需求,未來若有業者提出申請,將由銀行局評估是否核准。至於新法上路初期,是否會限制穩定幣發行商的數量,他則回應,會與央行密切聯繫做討論。(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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