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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食藥署今天(1日)傍晚宣布中聯油脂公司主動通報其生產的大豆沙拉油自主檢驗出「苯駢芘」含量不符標準,問題油品已出貨給泰山、福壽、福懋等3家業者、共15項產品。業者已於第一時間緊急下架回收,食藥署也呼籲民眾暫停食用問題產品並辦理退貨。
食藥署於6月30日傍晚與7月1日傍晚接連接獲中聯油脂公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主動通報,其生產的「大豆沙拉油」約1,300公噸(批號315-1150404、製造日期2026年4月4日、有效日期2026年9月30日)經自主檢驗檢出苯駢芘(Benzo[a]pyrene, BaP)8.1μg/kg,未符合我國「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限量2.0μg/kg。
中聯生產的大豆沙拉油供應泰山、福壽及福懋共3家業者使用,問題油品經分裝或調和後,再製成14項產品,包含食品或餐飲業者使用的18L包裝或是市售的2L、3L包裝不等。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表示,食藥署於7月1日上午派員會同台中市食安處至中聯、福懋及福壽查核,3家業者接獲中聯通知後,均已啟動下架回收機制。他說:『(原音)中聯的部分它是大概生產了1,300公噸,它分別販售給福懋是588公噸、福壽是421公噸、泰山是291公噸,但是福懋、福壽跟泰山的部分它製成的品項,衛生局目前還在調查當中。』

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食藥署公布15項產品清單。(食藥署提供)
苯駢芘屬於多環芳香烴(PAHs)的一種,國際癌症研究總署(IARC)將其列為一級致癌物,主要是在食品加工加熱過程產生或受環境污染,我國針對食用油脂已訂有苯駢芘限量標準。
食藥署強調,衛生機關將持續督導追蹤問題產品下架回收情形,並請中聯檢討產品製程。食藥署也要求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主動停止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所在地衛生局;未依規定通報者,將依違反食安法第7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也呼籲民眾暫停食用相關產品,並依業者公布辦理退貨。 (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