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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修法公聽會 學團盼私校校長遴選納師生代表

2026-07-09 17:30(07-09 17:56更新)
撰稿編輯:楊雨青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中)出席大學法修法公聽會。(楊雨青攝)
圖片來源:Rti央廣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中)出席大學法修法公聽會。(楊雨青攝)

大學法20年未大幅調整,許多學生團體呼籲盡速修法。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9日)安排公聽會,邀集10多個團體代表發表意見。不少團體都期盼私校校長遴選不再由董事會獨攬,應納入師生代表。此外,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比例也應該達至少八分之一、甚至朝五分之一邁進。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9日邀集多個教育團體、學生團體就「大學法」修法表達意見,多數聚焦在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比例以及私校校長遴選制度。

關於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比例,目前規定是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的十分之一。不過,學生團體們多認為從2005年就是十分之一,從未調整;這21年中,朝野立委還一度同意比例可達五分之一,現在若只是要求八分之一算是退步,因此希望八分之一是底線,應朝五分之一邁進。

在私校校長遴選部分,目前仍以董事會主導,但教育團體跟學生團體都主張大學不是少數人的公司,應該是師生共同體,公、私校即便有差異,私校的校長遴選也不該由董事會獨攬,應該將師生代表入法。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召集人蔡璟鴻:『(原音)師生團體的主張其實就是現在公私立學校都應該回歸教育的公共性,讓校長產生的過程兼顧各方的聲音。我們草案也希望至少納入師生代表,而師生代表的產生方式,也需要由民主方式選出。』

對於各界的聲音,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回應表示,對於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比例,目前共識是1/8,教育部期待大學可以循序漸進、逐步提高比例。在私校校長遴選方面,教育部會持續與私校溝通,希望增加師生代表,以提升多元性與代表性;但他也坦言私校辦學與公校仍有區別,教育部目前有些行政做法鼓勵學校,但仍要持續努力。(編輯:許嘉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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