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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誤把宣告利率當定存 金管會修利變型保單規範

2026-07-14 18:23(07-14 18:59更新)
撰稿編輯:蔡芃敏
為了避免保戶誤把宣告利率當定存, 金管會將修正利率變動型保單規範。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中央社
為了避免保戶誤把宣告利率當定存, 金管會將修正利率變動型保單規範。資料照片。

金管會今天(14日)表示,為避免保戶誤將利率變動型保單宣告利率視為定存利率,導致對保單價值產生錯誤期待,將修正相關規範,並要求保險公司強化資訊揭露、建立保單重要資訊定期通知機制,加強內部控制,新制將於明年1月上路。

金管會宣布,為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資訊揭露機制,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並在2027年1月1日生效。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新制要求保險公司強化資訊揭露及內部控制,避免保戶誤將宣告利率視為銀行定存利率,進而對保單價值產生錯誤期待。他說:『(原音)避免保戶對宣告利率跟保單價值計算方式產生錯誤認知,誤將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的宣告利率理解為銀行定存利率,並直接以所繳保費,也就是總保費去乘以宣告利率,並以單利或複利計算累積所得出的保單價值或解約金,導致產生錯誤的期待。』

金管會舉例,保戶投保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預定利率為1.25%,繳費2年、每年保費新台幣100萬元,累計繳交200萬元。若保單持有期間宣告利率介於1.7%至2.95%,於第7保單年度解約時,推估可領回約212萬元;不過,部分保戶會直接以總繳保費200萬元,依宣告利率逐年以單利或複利方式自行推算保單價值,再以實際解約金反推,認為年化報酬率低於預期。

蔡火炎指出,宣告利率並非直接套用於總繳保費計算保單價值,保單價值及解約金仍須依保單條款與保價準備金等機制計算,因此,不能直接以宣告利率推估最終解約金。

金管會表示,新制要求業者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資訊揭露,避免保戶誤解宣告利率及保單價值計算方式,並建立保單重要資訊定期通知機制,定期通知保戶宣告利率、適用期間、解約金等重要資訊,提升資訊透明度,減少金融消費爭議。

同時,金管會也要求業者強化內部控制、稽核及法令遵循制度;若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以新台幣60萬元至1,200萬元罰鍰。(編輯:鍾錦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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