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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提案縮短公投時程 游盈隆:恐釀嚴重後果不該開倒車

2026-07-16 13:29(07-16 17:08更新)
撰稿編輯:趙婉淳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16日到內政委員會針對年底九合一選舉選務整備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他會前接受媒體採訪。(趙婉淳 攝)
圖片來源:採訪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16日到內政委員會針對年底九合一選舉選務整備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他會前接受媒體採訪。(趙婉淳 攝)

多名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公投法》,將公投舉行時程自現行公告成立後「3到6個月」縮短為「1到6個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天(16日)表示,這會發生嚴重後果,現行規定是進步的,不該再走回頭路也不該開倒車,否則勢必會是災難。

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選舉同天舉行。國民黨立委立委羅智強、葉元之、廖偉翔等人都提案修法縮短公投時程,規範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投,並合併大選舉行。

游盈隆表示,這會發生非常嚴重的後果,2018年之所以造成不堪回首的慘痛經驗,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十項公投案都在投票日前不到2個月公告成立,造成選民在投票時猶豫不決、難以判斷,因而耽誤投、開票過程。他認為藍委的修法方向無法使公投案有充足的討論時間,也未提供合理舉辦公投事務時程及選務辦理,執行上有所窒礙。游盈隆:『(原音)目前3個月到6個月的新的規定這樣的一個規定是可以使公民獲得比較多的時間去考量了解相關的公投案然後做出決定突然之間從3個月壓縮到1個月勢必是一個災難。』

游盈隆說,2018年十項公投案造成台灣選舉史上最大創傷,國人還餘悸猶存,因此不願意看到同樣情況再度重演,期盼立法院能深思熟慮後再進行相關修法。他並表示,現行規定是進步的,不應該再走回頭路、開倒車,這樣反而會造成不好的後果。

此外,藍、白至今分別祭出6項公投案,力拚綁年底九合一選舉投票,游盈隆日前說,今年公投數量「1個恰恰好,2個有點多,3個受不了」,遭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斥責不該對公投數量說三道四。

對此,游盈隆說,他有注意到黃國昌這番話,他尊重黃國昌表達民眾黨的立場,但是法律並未禁止政府機關首長針對業管業務向社會說明,反而是鼓勵機關首長這麼做。

游盈隆表示,中選會對於處理的相關業務,比如公投綁大選在什麼情況可能會造成災難、在什麼情況可以兼顧選務與公投,所以他提出「帕瑞妥最適境界(Pareto Optimality)」,他發現社會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就是要選舉、也要公投,但當綁在一起時,到底多少公投案對民主、社會、選舉是最好的,這是很重要的思考,民眾應該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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