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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民法修正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2026-07-28 10:13(07-28 11:22更新)
撰稿編輯:趙婉淳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讓財產分配更能依循立遺囑者本意,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通過。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讓財產分配更能依循立遺囑者本意,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通過。

立法院今天(28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同時也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2條,明定民法第1223條修法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

所謂「特留分」,是法律保障法定繼承人可以分到遺產的最低比例,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與配偶的特留分均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祖父母的特留分均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林倩綺、羅廷瑋等人認為現行《民法》保障兄弟姊妹特留分與核心家庭現實脫節,侵害遺囑自由與財產自治,且實務上也衍生多起手足間的遺產紛爭,因此提出《民法》第1223條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該草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時,朝野雖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有共識,但民進黨團與法務部均建議應一併考量「遺產酌給請求權」及「貢獻分」等配套修法。朝野24日歷經協商,同意於今天將修正草案送院會處理,最後依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

法案三讀後,羅廷瑋發言表示,這項制度存在近百年,如今家庭結構及生活方式早已有很大的改變。他強調,這次修法並未取消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權,若當事人沒有留下遺囑,兄弟姊妹仍可依法定繼承順位辦理;修法後,若當事人透過遺囑清楚表明意願,將尊重其安排,兄弟姐妹不再享有法律強制保障的特留分,讓財產分配更貼近當事人的真正選擇。羅廷瑋說:『(原音)當一個人已經慎重地立下遺囑,清楚表達自己的財產安排,法律要給的只有一個,「尊重」,而不是因為僅因手足的身分,強制保留一定比例的遺產。』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也表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早已在台灣社會有高度共識,這項修法絕不是弱化手足之情,而是讓繼承分配回歸當事人自主決定,留給有實質依附關係的人。

今天也三讀修正《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2條,明定民法第1223條修正條文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編輯:柳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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