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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洽興畜牧場非洲豬瘟案 豬農父判1年6月、子3年

2026-07-28 10:19(07-28 12:41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發生在2025年10月間的台中洽興畜牧場非洲豬瘟案,豬農陳姓父子一審分別判1年6月、3年。示意圖。(Pexels圖庫)
圖片來源:其他
發生在2025年10月間的台中洽興畜牧場非洲豬瘟案,豬農陳姓父子一審分別判1年6月、3年。示意圖。(Pexels圖庫)

台中洽興畜牧場2025年10月間爆發非洲豬瘟,檢方認定豬農陳姓父子涉詐欺等罪嫌起訴。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今天(28日)一審依詐欺等罪判兩人1年6月、3年徒刑。

檢方起訴書指出,洽興畜牧場為陳姓父子經營的廚餘再利用養豬場,依法應每日登入環境部系統,據實申報蒸煮情形及上傳照片或影片,但陳男未依規定上傳每日蒸煮照片及申報燃料數量。

2025年10月10日起,畜牧場豬隻陸續大量死亡,陳姓父子未通報疫病,僅自行以抗生素投藥處理,仍無法遏止死亡情形。

業者自同年10月10日至20日止,由陳男每日統計實際死亡頭數,陳父於委託化製三聯單填載不實數量後交付運輸司機載運;經檢方比對動保防疫機關訪視紀錄,與三聯單記載內容,發現短少申報死亡豬隻共46頭,並已由非法業者清除處理。

此外,陳姓父子於2025年10月豬隻大量死亡期間,未經獸醫師診斷即自行施打及混藥投餵全場豬隻,並將可能染疫及未逾停藥期的豬隻28頭,運往台中市大安區肉品市場拍賣,因而詐得不法利益;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將陳姓父子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定陳男就長期上傳不實廚餘蒸煮照片部分,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另外,未據實申報廚餘再利用數量部分,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實罪,隱瞞疫情將染疫豬隻送往拍賣,觸犯共同詐欺取財罪。

陳父部分,合議庭認定他與陳男共同隱匿豬隻疫情,並送往拍賣,觸犯共同詐欺取財罪。但審酌他在案發時已經年滿80歲,且罹患疾病、家庭經濟狀況不佳且坦承犯行、尚知悔改。

合議庭指出,陳男雖以坦承犯行、已結束營業為由,請求法官從輕酌量減輕其刑,但合議庭認為,被告身為專業養豬業者,卻長達2年多時間以舊照新傳做假的手法,規避環保機關稽查;在養豬場爆發嚴重疫情時候,仍將染疫豬隻送往拍賣市場,破壞國家廢棄物管控,並可能造成防疫破口,對社會危害重大。

台中地院一審今天宣判,陳男犯三罪各判1年6月、1年2月、2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陳父判1年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犯罪所得沒收。

檢方另外起訴被告二人短報死亡豬隻、涉嫌委託非法業者處理廢棄物部分,合議庭認為,此部分罪證不足,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就此部分判決二人無罪。全案可上訴。(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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