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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育兒假修法待協商 洪申翰:有信心明年如期上路

2026-07-29 16:50(07-29 18:44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勞動部長洪申翰接受媒體訪問。資料照。
圖片來源:中央社
勞動部長洪申翰接受媒體訪問。資料照。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29)續審《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案攸關產假延長、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年齡等友善育兒措施,但因朝野與行政部門未達共識,相關條文全數保留送黨團協商。勞動部長洪申翰會後表示,勞動部將持續與朝野及各界溝通,有信心凝聚最大共識,讓新制如期於明年上路。

配合賴清德總統提出人口對策新戰略18項措施,勞動部推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法。其中,行政院版規劃將產假由現行8週延長至12週,育兒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由3歲放寬至未滿7歲。不過,朝野立委普遍主張產假應直接提高至14週,育兒留職停薪則應進一步放寬至8歲,雙方始終未能取得共識。

經討論,委員會除維持6月已通過的「育嬰」修正為「育兒」、取消就業保險65歲投保年齡上限等條文外,今天另通過雇主若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可自當年度所得額減除支出金額200%;以及將失業給付起算日由求職登記後第15天下修至第8日等規定。

由於此案一直未達共識,媒體詢問這些措施能否在明年如期上路?洪申翰說勞動部仍有信心。他說:『(原音)我沒有到覺得說今天是很不順利或者是什麼。(記者:所以你有信心就是116(2027)就會照常實行?)我們有信心,可是當然也希望朝野的委員我們可以再多充分的交換意見跟溝通。那當然因為委員的版本真的是很多,所以對我們來說,我今天在行政部門就是必須耐心的溝通、就是耐心的跟大家交換意見。

至於《性平法》第15條、第16條及第16條之一等涉及產假、育兒留職停薪及育兒假等人口政策核心條文,則全數保留送黨團協商。

此外,勞動部官員也指出,未來將參考日本制度,針對育兒勞工減少工時及調整工時措施建立獎勵機制,鼓勵企業提供縮短工時、遠距工作等更具彈性的工作安排,協助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需求。(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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