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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國會通過法案 接受美以等敵國媒體採訪可定罪

2026-08-17 05:53(08-17 07:14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伊朗國會16日通過一項法案,本國民眾只要接受敵視伊朗的美國或以色列媒體及這2國出資媒體的採訪,將視為犯罪行為。(示意圖)
圖片來源:路透社/達志影像
伊朗國會16日通過一項法案,本國民眾只要接受敵視伊朗的美國或以色列媒體及這2國出資媒體的採訪,將視為犯罪行為。(示意圖)

伊朗「東方報」(Shargh)報導,伊朗國會16日通過一項法案,本國民眾只要接受敵視伊朗的美國或以色列媒體及這2國出資媒體的採訪和其他形式交流,將視為犯罪行為。

路透社報導,這項法案須經憲法監護委員會(Guardian Council)審查後才會生效。根據法案,伊朗人民嚴禁與這類媒體進行訪談或參與相關討論,違者可判處6個月至2年有期徒刑。

法案指出,與其他外國媒體進行訪談需先通知情報部門;未經伊朗外交部通知和取得書面許可,逕自聯繫外國大使館、外國機構辦公室或其他非伊朗機構,將面臨罰款和部分社會權利受限等懲罰。

該法案也加重伊朗民眾接受外國人士指揮或監督下,從事經濟犯罪的刑責;未經情報部門許可,禁止提供資訊給外國人,並對未列入核准清單的外國機構科學合作案加以管制。

若伊朗人民在外國情報機構指示下,提出有損伊朗國安或獨立狀態的政策或立法建議,最高可判處30年有期徒刑,交由伊朗伊斯蘭革命法院(Islamic Revolutionary Courts)審理。

伊朗將本國人與外國實體合作視為犯罪,過去已有先例。 (編輯:柳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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