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 保險資金大軍投資健康事業
2026-09-01 16:42(09-01 17:04更新)
作者:反送中港青
看著手機螢幕上台灣社會再次沸騰的民調——每逢重大虐童或酒駕致死案,網路平台上便必定掀起一波「引進新加坡鞭刑」的熱烈連署,內心難免湧起一股詭異的時空錯位感。
鞭刑,這項直白得近乎原始的刑罰,表面上是對罪犯肉體的報復,實質上卻是一場關於國家權力、道德代償與大眾焦慮的公眾儀式。若將視線從當下的網路憤怒拉開,置於中港台三地的歷史系譜與現代演變中,便會發現「肉體疼痛」在不同的政治土壤裡,被賦予了截然不同的統治邏輯與文化意涵。
中國:從古代肉刑到體制化的「隱形痛覺」
談及刑罰,華人社會常有一種「古代肉刑極其殘忍」的歷史記憶。然而在中國法律史中,早在漢代便有「廢肉刑」的制度轉折,將黥、劓、斬趾等肉體殘害改為笞杖。統治者很早便意識到,將肉體撕裂的血腥視覺衝擊固然能威嚇鄉野,但把身體轉化為可控、可勞作的體制標本,才更符合帝國長治久安的算盤。
到了現代,中國在法理上早已摒棄了司法鞭刑,並在國際論述中高調標榜禁止酷刑。然而,這種對「肉體懲罰」的摒棄,並未走向人權主義的落實,而是將暴力「體制化」與「隱形化」。從過去的勞動教養,到如今對異見人士與邊緣群體無所不在的監控、任意拘留與精神磨蝕,國家不再需要於廣場上血淋淋地揮動皮鞭;相反,體制選擇讓不服從的身體在公共視野中「無聲消失」。
這種控制去除了刑罰的儀式感,轉化為一種高壓而漫長的日常背景。疼痛在這裡失去了訴痛的權利,成為國家機器維持絕對服從的隱形基石。
香港:殖民管治的疤痕與法治神話的建構
視線轉向香港,那座我魂牽夢縈卻暫時無法歸去的故土。許多人或許未必記得,香港直到1990年才正式廢除法定的笞刑(即鞭刑)。
在港英殖民時期,特別是19世紀末至20世紀中葉,殖民政府大量使用鞭刑來懲治三合會犯罪、暴動與底層華人。那是一種帶有強烈階級與種族意味的肉體懲罰,殖民當局藉由打擊華人勞工的身體,確立帝國的階級秩序與絕對威嚴。
然而,隨著二戰後香港推動現代化與制度化,港英政府逐漸將這種「野蠻」的刑罰邊緣化,並在政權移交前的1990年徹底將其廢除,順勢建構出一個成熟、理性、保障人權的「法治都市」形象。
香港人對法治的驕傲,某程度上正建立在這種將制度程序化、剔除肉體酷刑的現代性經驗之上。香港的法律文化傾向於將懲罰交由嚴謹的程序與監獄制度,而非訴諸血肉的私刑快感。
雖然近年來這座城市的制度基石遭受前所未有的撕裂,過去標榜的自由與人權外衣逐漸褪色,但香港人對「法治程序」的深刻記憶,依然構成了一種獨特的文明韌性。
台灣:威權傷痕與民粹浪潮下的痛覺渴求
反觀台灣,這座歷經解嚴三十多年、將自由人權視為立國根基的民主島嶼,卻在「鞭刑入法」的議題上展現出極其矛盾的集體心理。
歷史上,台灣曾遭受清朝杖刑與日本殖民時期《台灣笞刑令》的壓迫;在白色恐怖時期,威權政府更在暗室中蹂躪了無數異議者的肉體。照理說,一座烙印著如此深重肉體創傷的島嶼,理應對國家合法施加的體罰抱有極高的警惕。
然而,每當社會發生殘忍的虐童案或酒駕致死悲劇,「引進新加坡鞭刑」的聲浪便會鋪天蓋地而來。這是一種極其務實卻又矛盾的集體情緒: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不信任(對所謂「恐龍法官」與輕判的憤怒)達到了臨界點,進而轉向尋求一種最直觀、最無法被法律漏洞規避的懲罰——讓加害者痛。
在這裡,對鞭刑的渴望不再是威權統治者的壓迫工具,反而演變為民主社會中,民粹焦慮對司法失能的一種復仇宣洩。大眾試圖借用國家的皮鞭,來代償自己心中的道德正義。
當國家揮起皮鞭:疼痛能否換來真正的公義?
從身體政治的視角審視,肉體永遠是權力運作的最前線。中國將身體隱匿於龐大的體制控制鏈條中,香港曾將肉體苦難昇華為程序正義的文明記憶,而台灣則在民主自由的土壤上,流露出對肉體懲罰的原始渴望。
作為一名流亡者,我深深理解那種看見弱者受害時的無力與憤怒。然而,務實與邏輯告訴我們,將正義的實現簡化為「授權國家替大眾揮動皮鞭」,無異於將我們好不容易從威權手中奪回的身體主權,再次奉還給國家機器。
疼痛或許能帶來短暫的道德宣洩與快感,但它從未治癒過任何結構性的制度缺損。當我們開始渴望用肉體的鮮血來填補法治的漏洞時,我們或許更該警惕,那股曾經籠罩這片土地的威權幽靈,是否正藉由我們內心的憤怒,悄然復甦。(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