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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4.4億 中國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判無期徒刑

2026-09-07 19:15(09-07 19:21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中國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受賄案7日一審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圖翻攝微博@馬上資訊)
圖片來源:其他
中國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受賄案7日一審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圖翻攝微博@馬上資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前副主席王建軍受賄案今天(7日)一審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調查,王建軍受賄人民幣9340萬餘元(近新台幣4.4億元)。

人民日報客戶端報導,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宣判,並對追繳在案的王建軍受賄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根據法院公布的審理內容,王建軍自2005年至2019年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雲南監管局副局長及中共黨委委員,中國證監會辦公廳副主任、市場監管部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企業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人民幣9340萬餘元。

濰坊市中級法院認為,王建軍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

據報導,濰坊市中級法院6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時,王建軍進行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根據網上公開資料,王建軍於2021年10月開始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副主席及黨委委員。中共中央紀委及國家監委網站在2025年4月30日公布王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隨後於5月被免職,11月被立案調查。(編輯:沈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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