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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案裁定 鄒幸彤3人遭判7至5年刑期

2026-09-11 11:11(09-11 11:29更新)
新聞引據:法新社
採訪撰稿:吳寧康
(左起)前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今天以國安罪名被判5到7年刑期。(合成圖)
圖片來源:美聯社/達志影像
(左起)前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今天以國安罪名被判5到7年刑期。(合成圖)

法新社報導,香港法院今天(11日)以國家安全罪名,判處李卓人等3名天安門「六四」燭光悼念晚會的活動人士5到7年刑期。先前針對他們的審判已引發國際譴責。

69歲的李卓人、41歲的鄒幸彤、以及74歲的何俊仁自2021年被起訴後就一直遭到囚禁。當局根據北京對香港實施的國安法將他們定罪,遭到了聯合國、人權團體和外國政府的譴責。

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8月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而同案另一位被告、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在這之前已主動認罪。

支聯會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這個組織曾主辦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 (Victoria Park)舉辦的六四年度守夜活動。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支聯會已在2021年9月解散。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控罪指這3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也就是推翻、破壞中國憲法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

法院裁定,這些活動人士呼籲「結束一黨專政」違反中國憲法。

法新社記者今天在法院報導,拒絕認罪的李卓人和鄒幸彤分別被判處7年和7年3個月的監禁。至於已在1月認罪的何俊仁則被判處5年2個月。

這3位活動人士抵達法院時,在被押送到被告席前,微笑地向支持者揮手致意。

身為香港大律師的鄒幸彤在審判中為自己辯護。她在上個月的聽證會上表示不認為追求民主有罪,還說自己「沒有什麼好悔過的」。 (編輯:柳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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