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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認定中韓電磁鋼品傾銷 韓廠臨時反傾銷稅率達59.35%

2026-09-15 19:02(09-15 19:23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財政部關務署認定韓國及中國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有傾銷事實,將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圖:陳林幸虹 攝)
圖片來源:Rti央廣
財政部關務署認定韓國及中國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有傾銷事實,將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圖:陳林幸虹 攝)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15日)表示,對韓國及中國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反傾銷調查案,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9月15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韓國廠商課徵稅率為49.8%到59.35%,中國廠商為26.44%。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公告傾銷調查最後認定結果,相較6月初公告臨時課徵稅率,來自韓國的浦項鋼鐵公司(POSCO;製造商)、POSCO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出口商)、Donghwa Corporation(出口商)、Hyosung TNC Corporation(出口商)、TOYOTA Tsusho Korea Corporation(出口商)等涉案廠商最後認定傾銷差率為49.8%,增加4.12個百分點。

此外,其他韓國製造商或出口商最後認定傾銷差率為59.35%,增加9.51個百分點;中國的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最後認定傾銷差率為26.44%。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於例行記者會表示,財政部6月2日公告初步認定結果,並自6月8日起,對涉案貨物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因相關傾銷差率已變動,因此通知各進口地海關自9月15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蘇淑貞說明,若該案最終核定無須課徵反傾銷稅,上述臨時課徵的反傾銷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還。

對於個別廠商最後認定傾銷差率與初步認定結果略有差異,官員說明,主要是進行實地調查後,發現部分資料與初步認定階段的資料不符,因此調整傾銷差率,最後認定報告亦已上網公告。

蘇淑貞表示,後續調查部分,財政部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台灣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

根據規定,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的隔天起40日內,作成調查認定;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的隔天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編輯:陳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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