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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受贈文物遭竊 前院長徐湖平被判3年

2026-09-16 21:18(09-16 21:27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作者:新聞編輯
南京博物院(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所涉責任單位和人員,已被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南博前院長徐湖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新台幣94萬元)。(資料照/維基百科)
南京博物院(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所涉責任單位和人員,已被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南博前院長徐湖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新台幣94萬元)。(資料照/維基百科)

據新華社報導,南京博物院(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所涉責任單位和人員,已被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其中,南博前院長徐湖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新台幣94萬元)。

事件起因為去年5月疑遭盜賣的明代仇英畫作「江南春」,在北京一場拍賣預展中赫然出現,估價人民幣8,800萬元(約新台幣3億9,600萬元)。該畫作原由中國近代收藏家龐萊臣所有,其後人捐給南京博物院。南博前院長徐湖平被檢舉盜竊藏品,其後即被帶走調查。

報導指出,徐湖平利用擔任南京博物院常務副院長、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促成商業合作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此前,根據南京博物院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情況,已依規依紀依法給予徐湖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原江蘇省文化廳、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原省文物總店張某等相關責任人,因履行崗位職責不力或執法監督責任不到位,對違規調撥銷售書畫等問題負有相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分別給予開除、撤職、降級、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調整職務以及批評教育等相應處理。

據指出,江蘇省文化廳、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在向省委、省政府做出深刻檢查的同時,認真汲取教訓,正在舉一反三在全省範圍內深入推進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安全管理專項治理,切實改進完善文物管理制度,守牢文物安全底線。

南京博物院2025年5月爆出館藏文物盜賣事件後,中國官方大修「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強化捐贈藏品管理、藏品安全責任歸屬等細節,新版辦法將於2026年11月起實施。(編輯 : 廖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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