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在5月14日宣佈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並向公平會遞件,但由於之前文件未齊備,公平會一直無法進行實質審查。公平會主委李鎂今天(15日)受訪時證實,要求業者補件的資料,已經在11月8日備齊,公平會也於14日正式立案,最快應該會在12月19日前審查完成,但若有必要延審,依法可以再延60天,結果就得3月才會明朗。
美食外送平台Uber Eats宣佈將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得先過公平會這一關。根據公平會之前針對台灣國內外送平台業者調查,若兩家合併,市占率超過8成,依照公平法的規定,如果達到8成以上,不排除會有獨占跟壟斷的可能性。不過,公平會之前也強調,公平法下所謂的獨占和壟斷,不代表就是違法,或者結合就必然會被禁止,公平會還是得進一步研析,在這樣大的市場力量下,相關結合的業者,是否有濫用力量去妨礙限制,甚至排除市場競爭,讓想加入的其他業者,無法進到外送平台的市場。
Uber Eats在5月向公平會遞件後,公平會認為文件沒有齊備,因此要求Uber Eats再補件,公平會主委李鎂15日證實,相關文件已經在11月8日齊備,公平會也於14日正式立案,若扣除假日,最快12月19日前審查完成,但若有必要延審,依法可以再延60天,結果就得到3月才會明朗。李鎂說:『(原音)我們做出一個決定之前,如果我們認為這是就是案情的必要性,我們會請當事人來陳述意見,如果我們認為案情其實很清楚,那我們就會直接做審議,那這會看委員的看法,如果有需要進一步說明,就會請當事人來到會說明,或是陳述他們的意見,那我個人是很重視,能夠讓當事人有陳述意見的機會,不管是在委員會或者是審查的過程,都會充分讓他們有不管是提供書面或者是到會來說明。』
李鎂也強調,公平會針對案件審查,只有齊備的文件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未來若進一步需要行政訴訟,也會比較順利,所以補件的期程都會比較久,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審查重大合併案時,公平會都會需要比較長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