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幼教產業工會今天(16日)發新聞稿表示,教育部近期將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首度發放「久任獎金」,以鼓勵偏鄉地區教師留任,然而,同樣任教於偏鄉的契約進用教保員卻未列入補助對象,因此特別呼籲政府重新檢視相關政策,以具體行動提升教保員的工作士氣;教育部國教署16日晚間回應表示,為鼓勵偏遠地區公立學校教職員工久任,穩定教學品質,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依法也是久任獎金發給對象。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表示,根據現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偏鄉久任教師可享有依服務年資分級累計的獎金,做越久、領越多!然而,契約進用教保員雖依《勞基法》進用,但也是公立幼兒園正式編制內的教保服務人員。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希望國教署及各縣市政府發放獎金時,別因人員聘用形式的不同而有所歧視與差別待遇。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表示,偏鄉地區長期面臨師資不足的問題,無論是正式人力或代理人力都相對缺乏,若有教保員自願投入偏鄉學校服務,理應獲得更多的支持與鼓勵,偏鄉久任獎金政策應涵蓋所有投入偏鄉教育工作的專業人員,因此呼籲政府重新檢視相關政策,擴大久任獎金適用範圍,將教保員納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久任獎金發給對象之列。
國教署回應表示,為鼓勵偏遠地區公立學校教職員工久任,穩定教學品質,《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1條規定,偏遠地區學校教職員工得支給久任獎金;《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2條規定,偏遠地區學校附設之幼兒園準用久任奬金支領規定, 於是,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也是久任獎金發給對象。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對此表示,感謝國教署重視偏鄉教保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