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閉幕的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法律的核心在於把習近平提出的「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律化。「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一條表明,為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而制定此項法律。法案列出多項具體規範,包括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受外部勢力的干涉;中國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動學前兒童學會普通話、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幹部教育、社會教育體系。法案除了要求中國各機關、部門和個人都須要配合進行民族團結的各項工作之外,又明訂境外組織和個人針對中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主持人許律師介紹:
一、回顧在之前的節目中,評論這部法律是利用「虛構的民族想像」做中共的教化與政治工程,並以「民族團結」掩飾大規模的人權侵害。
二、扼要點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鑄牢」與「共同」用語,其背後反應的中國思維。
三、中共牢牢掌握其歷史敘事,而習近平上來後,更嚴加打擊「歷史虛無主義」,而關於「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樣的語言,也常在中國的各種場合聽到,這次民族團結促進法的推出,跟過去的中國政策或態度有什麼不同?
四、中共對台工作I:把「統一」包裝成「民族共同體建設」
五、中共對台工作II:把統戰包裝成「交流融合與文化弘揚」
六、中共對台工作III:把「跨國鎮壓」包裝成「維護民族團結與國家安全」
七、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