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中國一位法律愛好者吳雲鵬,被鄭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處於行政拘留5日。理由是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吳雲鵬多年前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退休後雲遊各地旁聽案件,在個人公眾號「旁聽士」上發表「旁聽記」和個人感想。吳雲鵬寫了兩篇「旁聽記」,一篇閱讀量幾百,另一篇不超過兩千,已全部被從公眾號上刪除。派出所人員告知前去探望的律師,吳雲鵬被傳喚的理由有兩條,一是冒充被告人家屬旁聽,二是撰寫的「旁聽記」內容不實。吳雲鵬現場則稱,他自願旁聽,而旁聽名單控制嚴格,為旁聽冒充家屬實屬無奈,且他寫的內容90%都是法庭上聽到的確切資訊。
針對中國民眾在法庭旁聽被行政拘留,主持人許律師介紹:
一、中國旁聽的程式與實踐,分析吳雲鵬的旁聽流程在什麼環節出問題?
二、能否將法庭筆記對外公開?
三、中國不能公開旁聽筆記,但卻有法庭直播,這期間的關連性或差異在什麼地方?
四、在臺灣是民主國家,法庭的旁聽也相當自由,還會有類似的問題嗎?旁聽的人員去法庭會遇到阻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