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加州法院3月31日裁定,已故中共領導人毛澤東秘書李銳的日記可繼續保存在史丹佛大學,不會被送回中國,為這一曠日持久的日記爭奪戰畫上句號。
李銳的女兒李南央表示,李銳生前希望將他的這些文件,存放在擁有大量中國檔案的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李銳以101歲高齡在中國去世後,李南央將這些材料裝箱帶往加州。
此後,李銳的第2任妻子張玉珍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出告訴,要求李南央歸還李銳日記,法院則判定李銳日記是「被竊取」,並下令史丹佛大學歸還。校方則與張玉珍在美國法院互告,張玉珍主張李銳日記「是被盜取的,是中國的國寶」。
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蒂加(Jon S. Tigar)3月31日作出裁決,指北京法院上述判決不會在美國執行,且李銳女兒(李南央)「對李銳材料的持有和捐贈是合法的,也符合李銳本人的意願」。
主持許律師介紹:
一、李銳案件判決的艱難處並簡評美國法院判決特色
二、關於是否將日記贈與給史丹佛的胡佛研究所,李銳生前有不同的文件,有的說要交給李南央,有說交給張玉珍,法院如何探究李銳真意?
三、 在這場爭執中,張玉珍、李銳與第一任妻子所生之其他子女,亦分別向中國法院起訴,請求返還李銳、范元甄的日記或書信,並獲得勝訴判決。美國法院如何看待中國判決?
四、在極權國家底下,沒有人有自由的空間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美國法院如何看待張玉珍的訴訟?